中消协首次官方表态 呼吁丰田召回"同车同权"
2010年03月31日 10:39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消协首次官方表态 呼吁丰田召回

浙江省工商局依据地方法规迫使一汽丰田首次向浙江地区消费者承诺召回补偿国产RAV4,但北京等其他地区消费者能否享受到同等待遇,丰田尚未给予准确答复。

昨日(3月30日)中消协、中消报和北京市消协对丰田事件首次表态,呼吁丰田以浙江补偿为先例,“公平对待所有消费者”。

4S店称无代步车误工费京RAV4车主无浙江待遇

前日浙江省工商局宣布,一汽丰田全面接受浙江提出的对国产RAV4召回维权五项要求,包括4月底前完成召回、提供上门召回服务、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补偿经济损失。

昨日记者致电北京一家一汽丰田4S店,工作人员称,尚未接到厂家召回补偿通知。

记者从北京市消协了解到,目前北京尚无消费者向消协寻求维权帮助。

昨日,中消协秘书长杨红灿表示,已向丰田方面建议,希望负责任地对待各地消费者。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则指出,丰田要想在中国赢得市场,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尊重中国的消费者。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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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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