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民自建“停车乱收费打击队” 数百人加入
2010年05月17日 08:37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温州市区,“凡能停车的地方,都有各种各样的收费者。这些收费者位于不同地段,打着不同的旗号,有着不同的理由……但多数人是无权收费的……”

有心的网友还算了一笔账,温州老城区有近百个乱收停车费的地点,以一天进出100辆车计算,一辆5元,一年下来就是1800多万元。

早报记者 李云芳

人行道边、公共场所临时停车,有人来收费,很多人习惯性地给钱。但很多温州市民认为收费者未经授权,属于乱收费,除拒绝交费外,他们还自发组成“民间停车乱收费打击队”(以下简称“打击队”)拒绝乱收费者乱收停车费。

市民的自发维权,反衬出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早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停车乱收费现象,温州各部门或说不在职责范围,或称涉及多部门非一家可以解决。政府部门持续沉默的同时,打击队仍在壮大,目前,成员已发展到数百人。

打击队威慑力初显

收费人员见其就跑

据了解,打击队的队员来自各行各业,通过QQ群、论坛聚集在一起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对停车乱收费深恶痛绝。在发起人“让春天回来”(网名,以下简称“春天”)的带领下,已在温州市区组织近20次打击行动:向停车者发放传单,劝告他们拒交停车费,并直接阻止乱收费者收停车费。

昨天,“打击队”发起人“春天”告诉早报记者,目前,成员已发展到数百人,而其威慑力也初步显现:“很多收费人员看到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撒腿就跑"。”

“办法”规定不收费

现在停车就被收费

根据《温州市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车咪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温州市区除咪表收费外,其他[综述 图片]任何公共道路停车不得收费。而公共场所除专业停车场外,也都不得收费。

但在温州市区,“凡能停车的地方,都有各种各样的收费者。这些收费者位于不同地段,打着不同的旗号,有着不同的理由……但多数人是无权收费的……”打击队在《就停车收费问题致广大车友的一封公开信》中这样描述。这些无法提供任何收费许可证明的收费者基本可分为两类:“占地收费”的闲散人员和打着街道社区或小区物业旗号的收费者。收费者甚至任意扩大范围,或把交警划定的免费停车位也占来收费,或把附近的马路边也圈入自己的收费范围。

有心的网友还算了一笔账,温州老城区有近百个乱收停车费的地点,以一天进出100辆车计算,一辆5元,一年下来就是1800多万元。而“打击队”成员“夜阵风”(网名)则认为乱收停车费地点不止这个数,“市区大概有几百家。”由于收取的费用最终流向不同的主体,谁也无法统计这笔钱的准确数目。

“春天”说:“我们不是在乎几块停车费,而是看不惯这种不合理的民风,有人可以不劳而获,明目张胆地敲诈车主的血汗钱。”最让“打击队”队员们愤怒的是,如果不交停车费,收费者就会使坏,暗中划车、放气或泼污水。

5月2日,“打击队”成员“Mr飞”(网名)停车时拒交停车费,因为收费者没有出示收费许可证明。经验丰富的“Mr飞”下车后并未走远,而是远远盯着自己的车。10分钟后,收费者向“Mr飞”车前挡风玻璃泼垃圾饮料水。“Mr飞”追出来与其理论,但马上被附近四五名收费人员围住,其中1人还拿起一块瓷砖企图砸他。“Mr飞”报警,最后收费者被警方罚款200元,理由是“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该管部门都不管”

记者采访被踢皮球

为何不向管理部门举报,非要冒着与收费者发生冲突的危险自发“打击”呢?“春天”说:“停车乱收费,很多部门都该管,但又都不管。收费者随便要价,物价不该管吗?无证经营,工商不该管吗?占路收费,城管不该管吗?”

早报记者一一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最后的结果是被踢了一圈皮球: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只负责店铺营业,停车乱收费应归城管管;城管的答复是,停车乱收费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城管只管理摊铺占道,车辆占道应是交警管;而交警部门表示,交警只是管理车辆,停车乱收费应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管。

今年3月10日,“打击队”曾向温州市长信箱写了一封信反映问题。一个多月后,落实市长信箱的公安部门回复说:“整治"停车乱收费"社会现象行动涉及全市较多部门职责和管辖,非公安部门一家可以解决。若想根治这一民生关注问题,需要确定由一主要部门牵头负责,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

近日,“打击队”又向市长信箱发出了“对市长回信的回信”,其中提到“打击队”自告奋勇来做牵头工作,甚至针对停车乱收费现象提出了一个“堵疏结合”的整治方案。截至发稿时,温州市政府尚未对该信做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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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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