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派出所长驾无牌车肇事 目击者称酒驾
2010年06月18日 11:07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文化报》报道16日,吉林省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派出所所长刘某,驾驶一辆无牌照无年检标签轿车,撞伤一名骑电瓶车男子。有目击者称闻到刘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

16日16时30分许,公主岭市苇子沟砖厂附近公路上,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蓝色轿车,将前方同向行驶的一名骑电瓶车的男子撞倒。轿车前风挡玻璃全部破碎,前保险杠脱落,四个轮胎爆了三个。

据目击者介绍,伤者是附近一家快餐店的服务员,事发5分钟后,该快餐店经理来到现场。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后,肇事司机下车拨打电话。目击者说,他走路打晃,言语不太清楚,身上无明显外伤,有明显酒气。

有目击者说,肇事车辆“前后都没挂牌照,车上的年检贴和交强险贴都是2008年的,而且这车是后喷的漆,车型不像国产车”。

事发后,有两名便衣男子乘一辆警车来到现场,扶着肇事司机打算离开。快餐店老板上前阻拦,要求其留下驾驶证,肇事司机自称是警察,并出示了警官证。在该经理坚持下,肇事司机出示驾驶证后离开。

据公主岭市医院医生介绍,事故伤者张先生头部有一处外伤,肺部有挫伤,无生命危险。伤者家属称已花掉医药费7500元。

据悉,肇事司机姓刘,是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派出所所长。该派出所值班人员证实,刘某16日休息。

目前,交警部门仍在调查处理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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