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新规 4S店卖车需“一车一档”
2010年06月06日 09:09网上车市 】 【打印共有评论0

6月2日起,全省汽车4S店要对消费纠纷处理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汽车配件进、销货台账和汽车整车销售台账,按“一车一档”的要求如实建档;工商部门将对违法失信汽车4S店发出信用预警……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四项监管制度和四项自律制度,规范汽车4S店的销售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项企业自律制度是指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汽车及配件经销台账制度、汽配和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汽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和汽车消费纠纷处理承诺制度。

汽车4S店对购入的汽车配件,要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查验汽车配件是否有合格证明,标识标注是否规范,做到一品一档。建立汽车配件进、销货台账和汽车整车销售台账,按“一车一档” 的要求如实建档。要公开汽车配件价格和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应当建立维修登记制度、全过程检测检验制度、履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汽车4S店应当公开承诺消费争议的处理时限、途径等,设立专门的消费维权联络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反映和投诉的问题以及与工商部门联系,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协商和解工作。承诺内容应上墙公示。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制度年内先在全省各地的4S店中推行,明年开始逐步推广到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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