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将汽车下乡政策作为长期战略措施
2010年03月12日 11:13汽车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带来了诸多议案,涉及到汽车行业的包括了汽车产业政策战略、加速新能源汽车发展、在汽车召回制度中增加保险内容、缓行机动车环境税等内容。

曾庆洪在提交的《将汽车下乡政策作为长期战略措施》议案中提出,汽车下乡政策需要成为中国政府长期坚持的战略措施。

据统计,2009年国家实施汽车下乡政策以来,微型客车、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市场均超常规大幅增长,净增长在150万辆以上,对全国汽车销售增量的贡献率达到34%,真正起到了扩大汽车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该议案分析,150万辆的增量,按每辆车售价4.5万元计算,可增加销售额675亿元,将会给国家带来税收的增加,且仅增值税税收增加一项,就超过国家用于汽车下乡产品的补贴额。对农民消费者来说,得到了实惠,而且使汽车消费进入中国最贫穷的农民阶层,帮助农民加速脱贫致富的速度,更快地实现农村现代化。

2009年汽车下乡政策有效促进了农村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改善了农村汽车的消费结构。因此,曾庆洪在提交的《将汽车下乡政策作为长期战略措施》议案中提出,汽车下乡政策有利于促进汽车市场结构和产品调整。随着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度加快,汽车下乡政策成为促进汽车市场向三、四线市场转移的催化剂和助推器。

此外,曾庆洪在递交的《关于征收机动车环境税缓行的建议》议案中表示,向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势必会对有车族的经济利益和汽车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应该细致研究并慎重出台环境税征收政策。

该议案认为,当前征收机动车环境税时机不成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汽车消费。目前针对汽车征收的三个税种,已经体现了环境保护的作用,第一个是消费税,按排量高低征收3%~40%的税率;第二个是燃油税;第三个是车购税,同样体现的是大排量车多征税,小排量车少征税。这三个税种已经体现了通过税率调节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如果再开征新的税种,不太经济,也不合法规,如果想要加大环保的作用,可以在原有的税率上调整,比如调整燃油税税率。

他建议,应广泛征求民意确定是否征收。如果确实要征收机动车环境税,建议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机动车环境税相对应的税收所得利用机制、公开机制和监督机制,利用这专项税收进行污染环境的专项治理,即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必须就环境税的用途广征意见,让民众参与讨论,共同研究制定出环境税使用及监督机制;同时,要将投入环保项目的名称、资金去向等重要信息对外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让纳税人觉得这个税交得“物有所值”。

在曾庆洪递交的议案中,他还建议有关部门暂停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议案指出,随着中国汽车市场广度、地域深度、市场容量、车型多样化等因素的急剧变化,从2005年起实施的《办法》已经逐步偏离其实施初衷,从开始对汽车销售市场的促进和规范作用转变成阻碍和遏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办法》的实施,加剧了汽车厂家和经销商的矛盾;设置企业经营门槛,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间接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和用车成本;使跨国公司抢占我国进口汽车经销商市场。因此有必要考虑暂停实施《办法》,采取多元化的营销服务模式,真正促进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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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才豪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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