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信厅:长春新能源车地方补贴最高4万元
2010年07月22日 08:21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周二,记者从吉林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处获悉,长春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将采取“整车租赁、裸车销售和电池租赁并存”的混合推广模式,补贴最高4万元左右。

该负责人透露,长春的补贴方案中,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与纯电动车的补贴差额不大。如此一来,在国家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吉林、长春省市财政的配套补贴,在长春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与纯电动力最高可分别获9万元、10万元的购买补贴。该负责人称,长春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已经报请四部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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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天国 编辑: ning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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