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之后购节能车 国家给予补贴3000元
2010年07月15日 08:11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张毅)第一批节能汽车补贴从6月18日开始领取,这是记者14日问询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处有关人士得到的权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今年6月30日公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第一批推广目录,16家汽车企业的71款1.6升及以下乘用车榜上有名。此后,不断有消费者询问,目录公布之前购买的上述节能汽车,能否享受补贴?新华社记者14日问询了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处有关人士,对方答复说6月18日后购买上述车型的消费者,可以领取补贴。

这位人士介绍说,节能汽车第一批推广目录是6月18日印发的。6月18日之后(含6月18日)购买了上述推广目录车型的消费者,可以凭发票到买车的4S店领取国家规定的3000元人民币补贴。

这位人士指出,三部委将根据节能汽车推广资格申请情况,组织审查,并适时发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第二批、第三批推广目录。这些节能汽车车型也将从目录印发之日起开始进行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三部委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并于5月26日印发。

根据这一实施细则,从今年6月起,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国家油耗标准低20%左右,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国家财政给予每辆3000元人民币的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根据各汽车厂家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三部委6月中旬公布了171个入选车型,经过审核,确定了第一批推广目录。其他车型将在进一步审核后陆续公布。

有分析认为,节能汽车补贴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促进安全、环保、节能的小排量汽车的产销,并对今年下半年的国内车市带来明显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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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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