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去深圳变造车牌罚五万
2010年08月06日 04:47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醒目课堂

车主

买车养车,百般学问。无论你是正在精挑细选的准车主,还是驾车多年的老司机,如何选车、如何养车、省油小窍门等等,关于车的所有疑问,都可以在这个课堂里请教,我们将邀请专业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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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去深圳

变造车牌罚五万

近期广东省多个地区积极进行交通专项行动,除单双号限行外,还对假套牌证、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变造号牌及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部分地区还推出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各位顺德车主如果要开车前往,就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了。本期课堂我们就让车主对这些规定“睇真D”,尤其是恐怖的变造车牌罚五万元。

以深圳特区为例,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从今年8月1日开始提高处罚标准并严厉执行:

文/记者伦少斌

1.“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旧规:予以200元处罚,记6分。对于悬挂的赛车牌和非法装置予以收缴。

新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旧规:予以100元罚款,记6分,对于悬挂的赛车牌予以收缴。

新规:扣留该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罚款三千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3.“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旧规:予以200元处罚,记6分。

新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4.“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

旧规:予以200元处罚,记6分。

新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5.“伪造或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旧规:收缴伪造的牌证,扣留机动车,予以一千五百元罚款,并可予以十五日拘留。

新规:扣留该机动车,处五万元罚款。

6.“变造或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旧规:予以一千五百元罚款,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新规:扣留该机动车,处五万元罚款。

7.“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旧规:收缴号牌、行驶证,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新规:扣留该机动车,处五万元罚款。

温馨提示

不在法定位置安装号牌、安装赛车牌以及保险杠、梯子扶手、后备轮胎遮挡了号牌的,会被认定为“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应按规定粘贴临时通行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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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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