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驾车 敬畏生命
2010年02月26日 21:30西藏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内容摘要: 虽然“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是人人皆知的“老生常谈”,然而因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还是年年都在频繁发生。交警部门在节日期间也要坚持宣传整治双管齐下,严厉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宣传力度,让“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广大公民的共识。

春华秋实又一年。在大家开开心心过节的同时,一些安全隐患也开始日益凸显,酒驾和醉驾便是其中之一。

虽然“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是人人皆知的“老生常谈”,然而因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还是年年都在频繁发生。这岂是一个“抱侥幸心理使然”就可以解释而了之的?若要深究,便是酒驾者、醉驾者对他人生命的蔑视。

血淋淋的例子,触目惊心,发人深思。仅举一例南京张明宝醉酒驾驶导致的人命案就可说明。此次醉驾,造成5条鲜活的生命消逝,多人伤残,给无数个家庭带来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痛,同时也使他自己身陷囹圄,正所谓害人害己害社会。判决之日,张明宝喃喃自语,不断地重复着这些话:“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喝酒开车,害人又害己”,他还说,“我用自己血淋淋的教训提醒所有开车的人,千万要以我为戒,代价太惨痛了!”

无数事实证明,酒后开车造成的事故通常都不是小事故。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驾车也是犯罪行为。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仍然醉酒驾车,明知而故犯,更该罪加一等。

每逢佳节,与朋友聚会,想不喝酒也难,而此时此刻,驾驶员朋友们千万要管住自己的嘴,头脑必须要清醒,端酒杯之前就得想好了再喝,喝酒之后坚决不开车。

网上有人倡导“文明饮酒公约”,可做参考之用:1.喝酒只为助兴,适量饮酒,不可贪杯;2.非自愿不饮酒,不强迫他人喝酒,不硬性劝酒;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4.同伴喝醉,坚决阻止其开车;5.酒后不闹事,不借酒发疯。

中国已经进入汽车社会,“守法驾车、敬畏生命”的意识却并未深入人心。希望我们的每一个公民都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起醉驾就是犯罪犯法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在节日期间也要坚持宣传整治双管齐下,严厉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宣传力度,让“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广大公民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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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da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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