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召回备案的M1类车辆(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汽车制造商近60家,除13个已经实施召回的制造商外,有40余家汽车制造商尚未实施过一次召回,约占制造商总数的75%,其中大部分为产销规模较小,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的制造商。按召回车辆数量分析,召回数量前十名的制造商共计召回231万辆,占召回总量的72%。自主品牌从召回次数和数量上看,都不活跃。近年来,自主品牌的产销量和市场份额逐年提高,2009年已占中国轿车市场份额的1/3。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制造商有:上海汽车、奇瑞、吉利、哈飞、长丰、华晨金杯、比亚迪、长城、中兴等,但除奇瑞、吉利、华晨金杯、长丰和长城汽车外,包括比亚迪和上海汽车等其他自主品牌制造商尚未实施一次召回行动。
通过对召回数量和制造商召回活动的群体特征进行分析,可以看到:a.国外制造商受本国法律环境和产品安全意识等因素的影响,能够积极主动实施召回,并按中国法规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b.国内制造商以召回方式消除缺陷的意识不强,大部分制造商甚至没有完成一次召回,这些企业更倾向于通过“技术服务”等方式处理质量问题;c.自主品牌虽产销量不断提升,但其召回观念与国际化的汽车企业相比差距较大。
1.4 主动召回与“受影响召回”对比“受影响召回”是指在政府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下,制造商被动实施的召回;主动召回是制造商发现缺陷存在,主动向政府报告并采取的召回,政府未采取任何形式的干预和调查。受影响的召回次数和数量及其所占比重是评价一个国家汽车召回的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汽车制造商召回主动性的关键因素。例如:NHTSA(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有22%的召回行动是NHTSA调查的项目,即:“受影响召回”,但召回车辆数占到总数量的57%。到目前为止,中国汽车召回监管中,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所引发的召回车辆数达到93.3万辆,接近召回总数的30%。对“受影响召回”案例的分析中发现,政府调查所引发的召回虽然次数较少,但召回影响范围很大,缺陷的风险水平很高,甚至已发生大量事故和个别伤害案件;制造商主动报告的召回行动,次数较多,但往往召回车辆数不高(2007年广州本田召回和2009年丰田电动车窗开关召回除外),风险水平一般较低,很少发生事故和伤害事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先回顾“十一五”,再展望“十二五”,所以具体提及汽车业的并不多,仅有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的话题较去年下降13处,致使今年仅为10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