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汽车召回法规执行情况的指标有很多,包括:召回次数、召回车辆总数、召回修复完成率、“受影响召回与主动召回的比率”等等。召回的频次和数量受汽车销售量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召回效果的分析应综合考虑销售量的因素。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召回率”指标能够很好的体现召回法规执行效果和制造商召回主动性。
3.1 召回率的概念
召回率简称Rr(Recall Rate),是指“年度召回车辆数量(Nr)”与“年度新车销售量(Ns)”的比值。即:
Rr的意义是:某年度平均每销售一台新车所对应的召回台数,是以统计学的理论的评价召回实施情况的主要指标。
例如: 美国2 0 0 5 年轻型车的销售量是16947754台(Ns),当年召回车辆数为18250537台(Nr),召回率为:Rr=1.07687054
即:2005年,美国市场每销售一台新车,召回1.077次,召回率为107.7%。
本文中的“召回率”应区别于国内汽车行业所称的“召回(完成)率”,“召回完成率”在国际上也称为“召回修复完成率”(Repair Rate)。
影响召回率的因素较多,欧洲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制造商生产的车型数量、制造商的地域属性(亚洲、欧洲、美洲)等都会对召回率产生影响。
3.2 中国与欧美国家召回率的对比分析
施行汽车召回制度的各个国家召回率也差异较大,这与该国的法律环境和政府监管力度有直接关系,也与制造商对产品安全和社会责任的认识有紧密联系。
图6为2004-2006年度美国、中国和德国的汽车召回率分布。对比可见,中国汽车召回率非常低,不到美国、德国、日本平均水平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在中国汽车总体质量水平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进行的对比。
3.3 国外汽车召回率较高的原因分析
a.各国法规越来越严格
2002年后,欧盟陆续出台了消费品安全指令(GPSD)和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在各国进行了转化。美国TREAD法案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汽车制造商的召回责任,要求极为严格。
b.汽车制造商的社会责任感更强
大部分召回案例都没有造成伤害,部分缺陷甚至没有任何市场报告,仅在实验中发现,但制造商仍然采取预见性的召回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制造商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风险意识变得越来越强。
c.新车型上市越来越快,测试周期短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辅助开发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汽车制造商新车型的开发周期由5~ 8年缩短到18~24月甚至更短,充分的产品测试也难以保证,导致部分设计和制造问题暴露在后市场阶段。
d.电子元器件应用越来越广泛
现代汽车是移动的电脑和网络,电子元件几乎分布在所有系统中,元件的故障直接影响车辆安全运行并导致缺陷发生。
e.模块化设计和平台战略,大量使用通用部件
平台战略大大缩短了汽车的研发周期,提高了质量和技术水平,降低了成本,但也带来新的困惑:通用零部件的广泛使用,很容易出现“一损俱损”的情况。例如:2004到2006年美国召回量最大的召回行动,影响到一个汽车集团下4个品牌,十几种车型,上百万辆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先回顾“十一五”,再展望“十二五”,所以具体提及汽车业的并不多,仅有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的话题较去年下降13处,致使今年仅为10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