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机动车明年分级限行
武汉市日前原则通过的《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武汉市明年将在中心城区试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按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不同污染程度,发放不同级别的标志,并相应地限制其上路行驶的区域和时间。
截至去年年底,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79万辆,预计明年将达到100万辆。武汉市现有机动车中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有近10万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是目前国Ⅲ排放标准车的14倍。
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武汉市将颁布实施新的《办法》,明年将在中心城区试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远城区和外地冒黑烟车辆的管理。新《办法》加强源头污染控制,规定不符合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根据新《办法》,武汉市要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停放地抽检和道路抽检。定期检测与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同步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车辆未按要求进行维修、复检或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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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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