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昨两起校车事故 2人死亡20余人伤(4)
2009年06月05日 17:53重庆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市教委从严整治校车:因校车超载一家幼儿园被要求停止办园

本报讯 就近期出现的校车超载事件,市教委相关人士表示,将会同交管部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一旦发现超载超速,将从严查处。

本报4月8日报道了南岸区长生桥镇桃花桥社区绿光幼儿园校车超载一事(该车核载15人,实载88人),昨日,市教委和南岸区有关部门透露,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对驾驶员处以400元罚款;对超载的渝A33892中型客车下发了严禁运送学生的执法文书;对绿光幼儿园下发了停止办园的通知。

市教委表示,将继续对学校租用车辆,特别是幼儿园租车进行摸底,对校车来源、车况、驾驶员的资质、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停止使用或租用“病车”、组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车辆,严禁不具备相应驾驶资质、身体和心理不健康的人员从事校车驾驶职业,严禁校车超载运送师生。记者 田莉

抓校车安全刻不容缓

昨天在万州、璧山发生的这两起事故,无疑为校车安全敲响了警钟。

关爱孩子不能忽视校车安全。对此,我市和全国其他地方都制定了不少规定,在去年的全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教育部、公安部有关部门要求,全国校车将统一外观标志,校车必须每学期进行安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取消接送学生资格;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要坚决停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车辆、驾驶人资格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坚决取消接送资格。

关键是,这些是否都已落实,并一直在严格执行?其实,昨天的事故就暴露了问题:万州那个园主并没有开校车的资格,璧山那辆校车没有喷标示。但是,为什么没有人管管呢?这说明我们对校车的管理还存在漏洞。

在此,我们呼请有关部门重视起来,全社会都来关心孩子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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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综合报道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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