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 原告和被告为何都喊不公
2009年07月22日 15:19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杭州飙车案有了最新进展,20日下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耐人寻味的是,针对这一结果,胡斌与谭卓的家长均表示不公平。

谭卓家长的“不公”,其“公”有着公正之意。

以人之常情,夺去人命,元凶只判三年,那种因对儿子的爱而产生的对肇事者的恨,肯定很难平息。谭卓的父亲谭跃直言,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已经指出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不应该只判3年,他准备向浙江高院或者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而胡斌家长的不公感却有点“无厘头”。当然,儿子即使只判一年,父母也会心痛。据称,胡斌母亲从法庭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到底哪里不公平?通俗的理解,不公平是比较得来的。体现在判决上,同样的行为别人判一年甚至不判刑,而我判三年,这就是不公平。比如,大量的飙车案淹没在普通的交通肇事中,大量的飙车者通过赔钱解决了烦恼。以胡斌案来说,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如果没有公众的愤怒,事件能到这一境地吗?对于胡斌的家人来说,巨额赔偿给了,结果还被判3年,而有些人却能只赔钱免坐牢,这自然会显得有点“不公”。

从这意义上说,杭州飙车案虽已判决,但影响还在。该案审判长说,胡斌认为凭其驾驶技术能避免事故发生,故而其主观心态不是故意。照这一解释,任何一个飙车者都可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想来,胡斌的家长可能更会感到不公:别人都没事,为什么就我家孩子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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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 杉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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