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无故自燃 银川邹先生获赔新车
2009年03月23日 11:15宁夏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宁夏日报讯 (记者 尚陵彬 实习生 高宇婷)今年春节期间,银川市邹先生停放在小区院子里的轿车突然起火,被烧得面目全非。邹先生根据贺兰县《汽车消费维权公约》向生产厂家索赔,日前,厂商已承诺向邹先生赔偿一辆新车。

1月26日晚8时,邹先生的双环越野车突然着火。赶来的消防队员将火扑灭,但汽车已基本报废。为此,邹先生多次找销售公司,要求调查解决汽车自燃问题。销售公司称,事发当时正值春节,可能是燃放鞭炮引起火灾,拒绝了邹先生的要求。邹先生对此解释深感不满。

2月20日,邹先生看到了销售公司张贴的《贺兰县汽车消费维权公约》,邹先生便打了维权电话向贺兰县工商部门投诉。接诉后,贺兰县习岗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要求销售公司向生产厂家通报情况,并派人检测汽车起火原因。3日后,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前来检测,排除了汽车着火与外界因素有关的情况。

昨天,记者从邹先生处获悉,在工商部门调解下,他购买的汽车行驶了2.7万公里,按每公里扣除1元钱折旧费算,由生产厂家赔偿邹先生1辆全新的同品牌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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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陵彬 编辑: li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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