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中巴车撞向候车家长学生2人病危
2009年05月15日 09:37扬子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装的孩子太多了,车速也太快了,非常吓人。”站在自家厨房里,亲眼看着一辆中巴车突然失控撞向自己,66岁的陈明香老人说,她当时吓得连路都不会走了。昨晨6点55分,在陈明香老人所在的南京江宁湖土路西埠社区,设在她家门前的临时停靠站前,一辆中巴车横冲直撞过来,导致站在屋檐下等车前往土桥中心小学的5名学生和2名家长受伤,其中一名学生和一名家长生命垂危。

中巴车撞倒水泥界碑后又撞破民房

事发现场,是一条较直的乡间柏油路,虽然不宽,却可容中巴车宽松驶过,路面也很平整。记者在现场看到,离撞人处30米开外,可以清晰地看到被中巴车撞倒的路边的一个水泥界碑以及车辙印,路旁两棵树上挂着被撞断的树枝,证明撞碑后,中巴车速度未减,并偏离马路,先将陈明香家堂屋前一根支撑雨篷的泥柱子撞成两截后,又撞了7名等车的人,之后又撞坏她家厨房。

附近一位名叫万永胜的村民看到情况不对,赶紧跑过来,从中巴车底下拖起来一个男孩子,是11岁大的罗楠,“当时抱在手上,浑身软绵绵的,已昏死过去了。”万永胜的妻子告诉记者,小罗楠当时浑身是血,没有知觉。把他抱出来后,又数次拨打电话报警,后来急救车将孩子送往医院。

55岁的奶奶将孙子推开,自己被撞飞

车祸中一共7人受伤,分别是3名男学生、2名女学生和两名年长的女家长。躺在江宁人民医院11楼的病床上,14岁的孙慧敏是5名受伤学生中年纪最大的,“当时发现这辆车左右晃,我感觉要出事了,赶紧向公路对面我妈妈站的地方跑去。”孙慧敏说,她刚跑到马路中间时,被中巴车左侧撞上了肚子,跌倒在马路边。然后,亲眼看见中巴车撞向身后一排候车的同学和家长。

现场多名目击者称,55岁的孙玉珍当时送孙子在此等车,看到中巴车冲来后,将身旁的孙子向旁边一推,自己被撞飞了。孙玉珍身受重伤,而她的孙子则毫发未损。据目击者称,当时车上载有近50名学生,开往土桥方向,车上没有人受伤,主要是候车的人受伤较多。多名受伤的学生,是因为被玻璃碎片刺中,其中,11岁的罗楠的头部被刺入一根长约7厘米的玻璃片,腹部受压有积血,右胳膊骨折。昨天下午,医院向其父母下发病危通知书。

家长称这就是校车,巴士公司不承认

罗楠的父亲王敏星透露,中巴司机是他们一个社区的,30来岁,开中巴有3年了,“车况嘛,就这样,开起来颤颤巍巍的,但不坐不行啊,学校离家里有5里远。”在一名知情人指引下,几经周折,记者在江宁上坊一家名为鼎宁的汽修厂找到了肇事车辆,前方挡风玻璃尽数被撞掉,车头面目全非。车身写有“村村通巴士”字样。记者数了一遍,车上有14个座椅。从外形看,这辆中巴车确实破旧,外观难看。据介绍,这辆车属于江宁新城巴士公司所有,司机也受雇于该公司。“这辆车方向盘坏了。”一名汽修工这样说。

“这辆车并不是报废车,而是临近报废,车况外观可能并不太好。”江宁新城巴士公司机务部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事车辆从投入使用至今已有8年。据其介绍,这些中巴车在接送学生上学放学之余,还跑一些支线运营,目前肯定没有报废。

这些中巴车究竟是不是校车呢?记者在采访中,众家长及学生均异口同声地称,基本上每年由学校发通知,每名学生每学期交250元左右的车费给司机,上学在专门的地点等同一辆车,放学由学校组织排队上车。记者随后来到土桥中心小学采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中巴车是家长与司机自行谈价格乘坐的,学校并不参与,并称校领导在医院。但随后记者在江宁人民医院和南京市第一医院都没有找到忙碌的校领导。

新城巴士公司营运部的熊部长也断然否定了“家长及学生们由学校统一组织用车”的说法,称公司没有跟学校发生关系,更不是所谓的“校车”,学生们都是正常上车,投币1元,根本不存在一学期一次性交费的问题。

中巴超载“很正常”?

记者采访得知,跑湖土路运送学生的有两辆中巴,肇事车并不是临时停靠站前孩子们等的那辆,孩子们当时在等下一辆中巴车。这两辆车沿途经过十多个村子,早上及下午通常要跑两趟,而每次要装四五十名学生。一些家长称,因为村子多,学生人数也多,中巴车超载是很正常的事。

中巴车是否超载?新城巴士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出事中巴车估计应该在19座左右。因为他们是属于城市客运车,不可能严格按照核定的人数来载。这名工作人员还拿南京城区公交车普遍超载打起了比方,说目前基本没有城市客运车不超载的。言下之意,中巴车超载等于“很正常的事情”。随后,记者从事发地的淳化街道了解到,事故是中巴车方向盘失灵造成的。本报记者 范晓林 梅建明 文/摄(报料人:姚先生)

这辆中巴是不是校车

早在2006年,我省就出台了《校车管理规定》,明确了校车是指学校包括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车型必须是客车,不得租用个人车辆做校车。学校自备的校车要专车专用,严禁超载。

对照规定来看,这辆专门运送学生的中巴车很像是校车,家长也异口同声地称这是校车,学校发通知,由学生付钱给司机,到指定的地方上车。但令人疑惑的是,校方和中巴公司却非常一致地称这不是校车。

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这辆车被认定为校车,校方作为管理方或者中巴公司作为承租方责任就大了。按照我省的规定,校车要车况良好,严禁超载。看看发生事故的这辆中巴车,核载10多个人装了近50个人,超载率远远超过100%!光是这一条就该给管理方狠狠打板子!可现在,一句这不是校车可以轻而易举将责任推到九霄云外。

农村、城郊接合部这些地方的这些“疑似”校车该怎么管理、怎么认定,江宁区的教育和交通部门是不是也该考虑考虑了。 茂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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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茂川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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