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致函开发商要求按购房合同降低车位费
2009年08月10日 07:30京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因认为小区停车收费过高,中堂(第七街区)业主代表联名致函开发商,呼吁根据购房合同降低车位费。

据了解,根据规划,丰台区中堂(第七街区)没有地上车位,地下车位能满足小区停车需要。几天前,业主陈女士想按年租用一地下下层车位,被告知每年车位租金4800元、每月加收管理费110元。

“购房合同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地下停车费为每个月360元,现在按年租每个月停车费是510元,远远超过了合同规定。”陈女士称,小区内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属于前期物业服务。一个月内,业主停在地面上的车被扎胎划伤10余次,业主代表为此联名致函开发商,呼吁降低车位费。

根据开发商方面出具的停车位收费价格表,车位按照上层、下层,月交、年交等不同的标准收费。如果按照20年租期48000交费,业主每月费用可在360元以下,但业主们认为,一次交清48000元,表面上看车位费每个月降低了,但是因为牵涉到银行利息,交纳的车位费并不低。

京大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办公室人员表示,她不清楚业主的购房合同,也没有看到业主函件。在没接到上级通知前,必须按照既定收费标准执行。

更多精彩内容阅读登录京华网(www.jinghua.cn)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张淑玲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