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明星交通事故就一定要低调吗?
2009年08月10日 09:42人民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李亚鹏兄弟“车祸门”事件已过近100天,浙江省东阳市交警大队也于7月8日下达该起事故的认定书,事件似乎逐渐平息。然而100天过去了,奥迪车司机仍未受到任何处罚,死者李祖华的家属也在等待着奥迪车司机的一句道歉。为此,记者采访了东阳市公安局,而该局政治处一位主任“一语惊人”,表示:“明星出了事,一定要低调处理。之前来的媒体很多,最后都不了了之。”(据8月3日中新网报道)

一句“明星出了事,一定要低调处理”表明,尽管同属交通事故,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于涉及明星的交通事故须加强信息封锁保护,东阳警方有意低调化,自然令人无法消释种种猜疑。一起本就寻常的交通事故,结果却因东阳警方人为差别化的处事方式,陡然转移公众视线,最后还可能面临舆论和公众的炙烤,不知东阳警方作何感想。

在一个正快速迈向汽车时代的社会,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公众对明星交通肇事并非完全不能理解。前不久,歌手胡彦斌交通肇事后,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公众道歉,并说明缘由,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与原谅。当然,浙江东阳警方的低调处理策略,或许并非出于有意呵护明星,而是不愿工作被太过关注、太过打扰。确实,明星交通肇事后,往往会吸引舆论的高度关注。舆论的过度介入,也不可避免会对警方依法处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信息公开,再比如处理结论的公允性,而每一个环节皆可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而抗关注抗干扰,其实是警方信息公开必备的基本素质。

有一点应该无甚疑问,普通公众交通肇事很少受到舆论的关注,并不代表这些信息不能被公开,只不过这类交通肇事不太具备新闻价值,但这并不表明可以无视公众的知情权。明星则不同,本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他们背后甚至还有一大批顶礼膜拜的忠实粉丝。警方过于低调的处理态度,既不利于其执法的公开公正,也不利于维护明星的良好形象,反倒容易招致公众对这种闷头闷脑处理方式的更多猜疑乃至不满。

在交警眼里,理应只有交通肇事者而没有明星与普通人之别,有意区别对待,表面上是低调,实则是自找麻烦。对交通肇事的明星而言,一个不敢直面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明星,即便拥有再高的知名度也不会为社会所尊重,更不能成为左右制度的筹码。事实上,由于明星特有的影响力,以及可能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国外对明星涉法问题往往更加严格,更加公开,这对我们这个动辄喜欢拿国际惯例说事的社会,理当更具借鉴意义。总而言之,对于东阳警方处理明星交通肇事的低调,无论从警方工作需要还是明星本身形象维护角度来看,均需要好好端正一下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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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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