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花季少女,想都想不到会抢我的出租车。”青年的哥张师傅摆起此事时自己都有点不相信。
然而,制造这起出租车抢劫案的,确实是17岁少女小娴(化名)。8月11日,法院以小娴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3000元。
6月3日晚10时过,万州城区外贸路口。张师傅正开着出租车揽客。这时,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孩将车拦下。“去五桥。”女孩说,并坐在出租车后排。
车过长江大桥,开到相对偏僻的江南大市场附近时,女孩说就在这里了。张师傅还没有反应过来,女孩迅速从后面用一条布带勒住他的脖子,并使劲往后面拉。张师傅奋力反抗,将女孩的一双小手紧紧抓住。“她不可能是和我开玩笑哦,糟了,莫不是遇到抢劫的了?”张师傅心头闪过这个念头。
柔弱的女孩哪是张师傅的对手?张师傅很快摆脱了女孩的控制。此时,女孩又拿起一块玻璃碎片,朝张师傅一阵乱刺,张师傅的脸、手部多处受伤。
最终,女孩被张师傅制服在车内,并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带走。事后,张师傅得知,这个女孩确实想抢劫他。
要抢劫张师傅的女孩叫小娴,当晚独自一人在万州区龙都广场游荡。已一天没吃饭的她,饥肠辘辘。这时,她想到了回家。但她的家在遥远的万州区响水镇偏远农村。身无分文的小娴只好漫无目的地行走在街上。
晚上10时过,小娴在外贸路口看见路边停着一辆出租车,司机正在数钱。这让小娴眼前一亮,一个罪恶计划由此产生。她在路边捡了一块10多厘米长的玻璃片,又将裙子上的装饰带和腰带取下来。最终,张师傅的出租车成了小娴的目标。
几经周折,记者了解到,小娴在一岁多时就失去了父亲,不久母亲改嫁。从此,年迈的爷爷、奶奶,便是小娴的依靠。
初中毕业后,小娴来到万州城区一家中专学校读书。没多久,她选择了退学。2007年,小娴外出打工。年少无知的她,没挣到什么钱。于是,她在今年初又回到万州。
案发当天,小娴先是在万州高笋塘广场闲逛。没钱了,她准备去找在商场打工的姑姑借钱回家,但最终没有发现姑姑的身影。随后,小娴又步行至龙都广场,准备找同学借钱,仍未果。孤独无助的小娴,失望地坐在广场的椅子上直到晚上,直到发现张师傅的出租车。
在侦查、审理阶段,小娴的认罪态度都很好,如实供述了整个犯罪过程。一个月后,万州区检察院以小娴犯抢劫罪,向万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中,小娴的母亲赔偿了张师傅医疗等费用3000元,张师傅得知缘由后也原谅了小娴。对于女儿犯下的罪行,小娴的母亲深感震惊和痛心。她在写给法官的信中提到,自己未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希望法庭对小娴从轻处罚,她会加强对小娴的管教。
小娴也后悔地说,她当初只想拿到钱后好回家,根本没想到这是严重犯罪行为。
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小娴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小娴由于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同时,鉴于小娴是未成年人,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检察官表示,小娴虽被执行缓刑,但犯罪记录将陪伴她一生。(记者唐中明 通讯员 牟伦祥 何格)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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