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偷车牌敲诈被判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2009年08月28日 12:17重庆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 汤伟)17岁的小青年沈某邀约朋友在主城区各地撬车牌实施诈骗,两个月内就挣了数千元。昨天,他被九龙坡区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论处,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1月13日凌晨,巴南区少年沈某邀两名朋友(均另处)在九龙坡区劳动二村公路边盗窃渝AB731*车牌照,并在该车挡风玻璃上留下取车牌的联系电话,企图敲诈被害人。不料,受害者报警,3人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查,沈某等人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间,在九龙坡、江北、渝北等区,采用同样的方式盗撬车牌26次,并进行敲诈勒索获得财物数千元。法院认为,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盗窃机动车辆牌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到其犯罪时未满18岁,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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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伟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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