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数据模糊 汽车业数据统计标准应统一
2009年03月16日 10:16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今年2月初,一个统计数据让中国汽车人集体欢欣鼓舞,中国1月份以超过66万辆的销量首次超越美国的65万辆,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销售大国。同样,3月初的一份数据又让深处金融危机的汽车业暗自欢喜,2月份中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80万辆,产销同比均实现了超过20%的增幅。

惹眼的数字由不得人不兴奋,但实情真的是如此吗?

通常每月第一个星期五,记者的邮箱里都会收到一份关于上月全国车市产销数据的邮件,再过两三天,一般在每月10日,另一份内容完全不同、标题却一致的邮件会准时到达记者邮箱。

由于汽车企业基本不会单独对外公布自身产销情况,不同的汽车协会组织便定期向社会发布各自收集到的汽车产业运行数据。由于不同机构不同的统计口径以及归纳方式,因此对于同一项数据的统计通常会出现两组截然不同的数据。一出统计数据的“罗生门”每个月都在上演。

不同的数字

目前对国内汽车企业产销量做汇总的协会组织,主要包括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和全国乘用车联席会(下称“乘联会”),而二者公布的数据基本上完全不同。

仅以2009年1月全国乘用车销量为例,乘联会比中汽协多出3万余辆,而同比、环比增幅则分别相差高达4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2月份的销量总数虽然只相差600余辆,但在增幅方面,乘联会与中汽协的同比增幅相差11个百分点,环比增幅相差6个百分点。

经过具体比较,《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综述 图片 论坛],造成数据不同的原因在于统计口径不一致。在乘用车品种中,中汽协的统计范围包括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MPV[综述 图片 论坛])、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以及交叉型乘用车。

而乘联会则对乘用车进行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乘用车中并不包括微型客车这种“交叉型乘用车”。“全国乘用车企业的主体是合资企业,欧、美汽车中没有微型客车的分类,只有中、日、韩三国有这种分类,因此乘联会才分了狭义乘用车和广义乘用车。”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这样解释。

除了产销总量不尽相同,在具体企业销量方面,也出现较大差异。在1月份前十大汽车企业销量排名榜上,除了排在首位的上汽通用五菱名次和销量完全一致,其余后9位企业无论位次还是具体销量,乘联会与中汽协的数据完全不一致。

模糊的终端零售数据

汽车产销数据是了解汽车产业运行状况最直观的途径,业界可通过微妙的变化对汽车产业兴衰作出相应判断,但差距较大的数据来源却令大多数汽车界人士摸不到头脑。

经过记者了解,汽车企业产销数据的出炉要经过几道程序,首先,每月最后一天,汽车厂家将自己企业各车型产销情况作出汇总,在下月5日之前交给相关协会组织,协会组织全部收集汇总后,将大概信息向媒体公布。

严格来说,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等汽车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才是最权威、准确的数据,但由于上述政府部门并非专门主管汽车产业,因此并不能做到每月初公开对汽车行业具体企业运行情况给予通报,因此,汽车企业已经习惯了向协会组织了解详细数据。

作为国内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行业组织,2002年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授予中汽协执行行业统计职能。正因如此,路透社等境外媒体普遍引用中汽协数据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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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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