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汽车不享车购税优惠
2009年03月23日 07:52河北青年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河北省国税局针对新税收政策答疑

本报讯 昨日,河北省国税局和省内一些企业及纳税人面对面座谈,针对新的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以及纳税人的一些疑问进行了交流和答疑。

为了振兴汽车产业,国务院于今年1月和3月分别实施了“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汽车下乡”政策。河北省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汽车下乡”车辆并不享受1月实施的购置税优惠。

“‘汽车下乡’的车辆是货车和农用车,不在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之列。”河北省国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刘子建说,3月份开始实施的“汽车下乡”政策主要为,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而从1月份开始实施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并不包括货车和农用车。

在座谈中,市民胡女士说,目前网络购物变得越来越热,自己也打算在淘宝网上开个小店,卖一些衣物及饰品,但不知道是否需要征税。

“网上开店也要纳税。”刘子建说,在互联网上开店与开实体店虽然经营方式不同,但实质上都是销售商品,因此也需要照章纳税。(本文来源:河北青年报作者:于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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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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