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斯勒柯安哲:“公司重组就像电脑重启”
2009年05月11日 09:39广州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由于无法从所有债权人处获得避免进入破产程序所必要的让步,克莱斯勒汽车以及其全资拥有的24个美国境内分支机构于5月4日,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自愿申请进入破产保护程序。这次主动申请破产保护的部分不包含任何国际业务。

董事长用个人名誉担保新公司会更好

克莱斯勒同时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快速批准其与菲亚特的协议,以及将克莱斯勒的主要资产出售给新公司。在这一程序下,一家更加精益的新公司将在30~60天内诞生。克莱斯勒此前与菲亚特集团达成协议,双方将建立全球战略联盟,并对克莱斯勒进行重组。克莱斯勒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BobNardelli表示:“我们用个人名誉担保新公司将生产高品质的产品;所有整车产品的质量保证均不受影响。”他同时宣布,在公司与菲亚特完成结盟成立新公司后他将离职。Nardilli表示,“现在是时候让别人来领导克莱斯勒与菲亚特的改革了。”

新公司工人将持股55

%相关交易完成后,志愿员工受益人协会(VEBA)将持有新公司55%的股份,而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将按比例持有合计10%的股份。

在开始阶段,菲亚特将持有克莱斯勒20%的股份。同时,菲亚特有权分3次再增持15%的股份,但增持的前提条件是:在向克莱斯勒提供可在美国本土生产的、燃油经济性达40MPG(相当于5.875升/百公里)的车型平台后,菲亚特可增持5%;在向克莱斯勒提供可在美国本土生产并应用于克莱斯勒车型的节能发动机系列产品后,菲亚特可再增持5%;最后5%股份的增持要求是:菲亚特需向克莱斯勒提供其全球经销商网络以推动克莱斯勒汽车的出口。同时,在克莱斯勒未完全清偿美国政府全部贷款之前,菲亚特不能控股克莱斯勒。

克莱斯勒亚太业务首席执行官柯安哲就公司申请破产保护以及与菲亚特结盟一事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首先强调,克莱斯勒在北美重组并不影响在中国的业务。他表示,在美国,“破产保护”仅仅是“让重组工作更快开展,更快走出困境”的一个手段。通过《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的破产保护申请条例,克莱斯勒能够减少债务负担,减少相关利息支出。同时,也使和菲亚特的合作事宜可以更快开展。

他打了一个比方:“譬如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脑,用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很多文件、软件是我们不再用的,我们会把这些文件存档,我们也会清理磁盘,把不用的文件清除掉,把空间清理出来,然后重启。重启之后因为去掉了一些包袱,所以电脑运行会更有效率。”

柯安哲也再次表达了“克莱斯勒要重新成为中国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强烈愿望——克莱斯勒不仅要在中国卖车,还要成为一个全面提供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的主流企业。谈到与菲亚特的结盟,柯安哲表示:“这是让我们重新在全球市场具备强大竞争力的最好方法。通过联盟,我们能够提供更丰富、更具竞争力、更环保节能、品质更出色的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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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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