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做进口车“冤大头”总经销商垄断将打破
2009年08月03日 08:07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一辆在美国卖5万美元的奔驰E350,进口到中国市场“摇身一变”卖到70多万元人民币;在北美上市的宝马750[综述 图片 论坛]i和750Li,按当前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55.17万元和57[综述 图片 论坛].82万元。而进口到国内新750i售价高达192万~222万元。同一款车在中国售价是在国外市场的3倍以上,这是国内进口车市场的普遍现象。但记者获悉,商务部等已着手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平行进口”(指除总经销商以外,其他进口经销商也可以从产品原产地进口商品)有望开闸,届时进口车价格或可降低10%左右。

昨日,CBN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宋先茂处长,他表示,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经销商和总经销商的矛盾,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和合作伙伴、国内市场的控制权过大,更重要是的消费者利益受到了损害,“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紧修订。”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将在今年内实施。

除了应缴的各项税款之外,总经销商截留高额利润是车价翻番的重要因素,而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的《办法》,要求汽车厂家只能将品牌授权给总经销商,其他经销商只能到总经销商处拿车。

宋先茂告诉记者,《办法》修订的原则是营造充分的竞争环境,反对国外厂商垄断货源。据记者了解,商务部、工商总局正在考虑适度放开“平行进口”,提升经销商自由经营的权利。

接受记者采访的进口车经销商普遍认可“平行进口”的方式,“希望能支持有条件的进口车经销商直接从国外厂家进口汽车,抑制总经销商对货源及价格的垄断,这样经销商的压力会小一些,进口车终端价格也有望回落。”北京一进口车经销商经理表示。

目前进口车总经销商大多直接由车商兼任或由车商指定,他们通常在原车基础上加价90%左右批发给下一级经销商,其中包括运输费用和保险(约为车价的10%)、关税25%、增值税17%、消费税25%~40%(根据排量不同,3.0L~4.0L为25%、4.0L以上的车型为40%),总经销商在扣除人力成本等正常费用之外,再加10%~15%的利润。而普通经销商加5%左右的利润卖给消费者。修订后的《办法》中如放开“平行进口”,10%~15%的总经销商利润将被挤压掉。

但一位跨国汽车厂家的内部人士却对“平行进口”可使进口车价降低的说法给予否认,他认为以目前中国对于进口车渠道管理方式来看,非授权的经销商即便能拿到车,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卖出,但数量也是微乎其微,除了厂家授权的总经销商以外,其他经销商不大可能大批拿到车。

记者昨日采访了北京的进口车经销商,不少经销商反映,实施《办法》以来,总经销商强行给经销商车辆压库、规定经销商店面装修材料用材以及指定办公用品采购等现象十分普遍。更有经销商遇到总经销商强制收取保证金、随意取消授权资格等不公正待遇。“目前总经销商对销售、服务环节享有绝对控制和垄断权。”汽车流通领域资深人士苏晖告诉CBN记者。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原司长王琴华接受CBN记者采访时曾坦言,进口车巨大的利润被总经销商赚取,有总经销商通过低报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来少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现象,还有的通过高报价,把利润留在海外。(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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