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中国对欧洲出口轮毂不存在倾销
本报讯 欧盟拟对中国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尚未结束,欧盟的做法将对中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商造成冲击。商务部网站在此前发布的声明称,欧盟拟发起的此项调查,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此前表示,6月底,欧洲轮毂制造商协会代表欧盟6家铝合金轮毂生产商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对中国铝合金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诉书。8月,欧盟委员会已照会中方,准备对此事调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表示,预计8月15日前,欧盟委员会将正式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届时,涉案企业需在15天内进行应诉,如不应诉将可能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而失去欧盟市场。鉴于时间紧迫,8月5日,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已组织相关企业在上海召开欧盟铝合金汽车轮毂反倾销预警会,以探讨应对策略和步骤。参与讨论的企业达10余家。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对欧盟委员会这一做法提出自己的看法。第一,欧洲轮毂制造商协会递交的申诉书在申请人资格、替代国选择等方面存在问题,不符合WTO反倾销协议的有关规定,欧委会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查。第二,中国相关企业以高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出口铝合金轮毂,并不存在倾销。第三,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中国对欧出口的铝合金轮毂占欧盟市场份额不足8%,不会对欧产业造成损害,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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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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