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汽车工业的鼓励政策可能与油耗指标息息相关,而并不只是像当前一样按照排量的标准来衡量。
这一信号来自于8月6日,工信部正式发布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 按照《规定》,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规范的油耗量。燃油消耗管理第一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其标示油耗的做法将为汽车企业的“作弊油耗”实施有效的管理,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这一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标识管理规定的出台,只是工信部对汽车产业节能减排调整的第一步,《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有可能在十一期间或晚些时候出台,而随着对汽车产品燃油消耗管理的规范化,财税补贴的政策将与其挂钩,比如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是否延续,1.0升微型车购置税的减免等讨论,将在此后进一步明朗。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近日汽车行业的内部会议上表示,关于反映国Ⅲ车型油耗过高的问题正在研究解决,环保和节能要统筹考虑,以牺牲油耗指标达到环保要求是不合适的。节能减排应该统筹考虑,不能对立起来。
工信部出台上述管理规定,希望进一步完善国内汽车节能管理体系,推动汽车节能技术发展和应用,引导低油耗节能车辆的生产和使用,从整体上降低国内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
目前,包括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在内的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根据各自国情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作为控制汽车二氧化碳排放和油耗的支柱措施之一。欧盟已形成了乘用车CO2排放/油耗法规体系、基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财税政策、油耗标识的三大控制政策,“限值标准+财税政策”已成为汽车发达国家通行且有效的做法。
针对工信部的燃油油耗管理,目前各企业的对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检测工作已接近尾声。油耗标示数据将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测定,模拟车辆在城市市区道路和市区以外其它典型道路条件下的行驶状态,计算得出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
目前,工信部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原则通过了《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草案,并启动了与标准挂钩的财税政策的研究。与财税挂钩的政策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减免1.6升排量以下车型50%购置税的政策,已经刺激了国内汽车消费的再次提升,同时促进了小排量车型在产品总量中的比重增高,产业结构的调整正是汽车工业节能减排的关键所在。
此前有消息称,相关部门将适当延长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同时视市场情况将进一步降低购置税;1.0L及以下车型的购置税有望进一步下调甚至取消;新能源汽车产销支持力度将加大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称,协会曾进行过上述提议并提交给政府部门讨论。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作为汽车工业的主管部门,工信部倾向于引导小排量、低能耗的产品消费,目前这一规划正等待财政部的最后确认,而关于排量在1.8L-2.0L的中级车的购置税将有可能进一步下调的消息,工信部还没有提出明确的意见。
而未来,针对财税的补贴政策,将会采取车型排量作为评定标准,还是以燃油消耗作为评定标准,上述工信部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定论,这些情况都在研讨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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