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所有“酒驾”绝无可能获得任何形式的通融
2009年08月24日 09:38红网-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潇湘晨报8月24日报道 几天前,浙江天台县一对无辜的母子倒在一辆宝马车下,酒后驾驶的肇事者戴天涯被刑拘。惨剧发生在全国集中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

一周以来,全国几乎所有交通警察都走上大街,许多民警不分昼夜地进行严控严查,可事故还是发生了。“酒驾”还要在路上“横行”多久,考验的绝不仅仅是警察和法律。

治理“酒驾”,确实考验立法的完善、立法者的智慧、执法的决心、执法者的勇气,它同样考验着每一名拿到驾驶证的公民,考验着驾驶员身边的每一个人。研究机构的网络调查显示,96.6%的被调查者确认身边有酒后驾车现象,其中44.4%表示“很多”。如此普遍的现象,仅靠执法力量是不够的。戴天涯、魏志刚都不到30岁,父母、朋友、同事多提醒一些,也许不致让“带着酒味”的车驶到马路上,因此治理“酒驾”考验整个社会的道德、良心和责任。

治理“酒驾”,还考验着汽车时代的社会管理体系。德国一名男子夜间驾车在城郊偶尔闯了红灯,保险公司对他的车险收费就提高一倍,自家的房贷还款期被要求缩短,连儿子的学费也不再同其他孩子一样按月收费,必须一次结清。近日,我国有关部门正协调酝酿把“酒驾”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杭州市萧山区把机关工作人员交通违法与升职、考核挂钩,相信都不是“秀一把”。各种合理合法的制约都用上,相信会大大减少“酒驾”现象。

现在,有人担心专项整治行动过后“酒驾”会不会回潮,毕竟“长期的松”与人为的“短期的紧”不应出现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我们的目标是,让所有“酒驾”绝无可能获得任何形式的通融,让所有违法者再不会心存侥幸突破既有规则,让我们一起为此而努力。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作者:李亚彪余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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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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