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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八种情况不能享受三包待遇

  • 汽车三包听证会结束 消费者建议延长有效期
  • “汽车三包”规定征集民意听证
  • 中汽协:“汽车三包”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 专家:落实“三包”需破解执行难题
  • 汽车“三包”落地恐有难度
  • 汽车三包再征民意 购车30日内有质量问题可退

Introduction

2012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热议]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三包新规 10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细则,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详情]

汪上:解读三包新政争议条款 维权仍难

在阅读完整个汽车质量三包规定之后我认为,汽车三包规定虽然出台,但对消费者而言,将来的维权之路仍然会十分艰难。艰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汽车三包规定中的一些不确定性,将来很可能会被人钻空子;二是汽车三包规定的惩罚过轻,很难对不执行三包者形成威慑力。[详情]

凤凰调查

  • 1.三包新政出台,您认为有什么意义
  • 2.您认为为何此时出台汽车三包政策?(此问必选)

凤凰连线

质检总局:三包执行需要缓冲期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内部人士

   一是具体执行细则需要与车企沟通,零部件更换标准需要另行规定;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仍在建设中。[详情]

蒋苏华:维修票据是重点维权证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 律师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

    车主要保留车辆平时维修以及保养的票据,待到日后发生纠纷时出具证明。[详情]

汽车“三包”政策详解

重点一

整车三包期至少2年或5万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日起计算。 [详情]

重点二

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详情]

重点三

关键零部件出问题如何退换

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里程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失效等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详情]

重点四

修理逾5日提供备用车或补偿

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详情]

重点五

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5次可换车

超过35日,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等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详情]

重点六

换车消费者需支付汽车折旧费

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详情]

八种情况不能享受三包待遇

>>参“包”车辆系个人购买

三包范围内的汽车必须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详细】

>>汽车已被告知存瑕疵

消费者在购车时,其所购买的汽车已经被被进行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这样的车辆是不能享受三包服务的。 【详细】

>>用于出租或其他营运目的

消费者所购车辆在购买后,经常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车辆是不能享受三包政策的。【详细】

>>车辆自行进行改装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详细】

>>未进行日常正确维护

因消费者没有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汽车产品,然后造成车辆损坏的。【详细】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不可抗力: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及其产生的后果,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等。 【详细】

>>易损零部件超出质保期

车主所购汽车的易损耗零部件在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三包政策不予支持。【详细】

>>不能提供发票及三包凭证

消费者的车辆发生问题后,不能提供有效的发票以及三包凭证,三包政策不予支持。 【详细】

汽车三包维权流程介绍

汽车“三包”八年“难产”之困局

    早在1979年英国就颁布《商品销售法》规定,销售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若与承诺不相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厂商如有疑问必须举证产品达标。日本在修、换、退方面没有政策层面上的规定,但各家汽车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大致相同。然而到了中国市场,汽车“三包”政策却已经“迟到”八年之久。中国汽车产品消费保障体系为何难以建立? [详细]

缺少第三方检测机构

缺少第三方检测机构
    车主不认可厂家的检测结果时,就需要自行进行质量鉴定,并且还需要得到厂家的书面同意,这对于车主来说难度不小。

汽车质量鉴定标准缺失
    阻碍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主要是由于汽车质量鉴定规范、流程、人才和硬件的缺失,建立相应的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是当务之急。[详细]

问题诊断技术具有滞后性
    不论是零配件,还是整车的质量、技术,国内对于汽车问题的检测缺乏足够的技术、设备支持。[详细]

汽车厂商消极应对

汽车厂商消极应对
    早在2004年,当时几乎国内所有的车企写了一封联名信,明确表态了当时的三包法让企业难以承受,汽车三包就此没有下文。

汽车产品维修成本过高
    因为对于缺乏核心技术的国内汽车厂商而言,“低成本”仍是其核心竞争力,而“三包”无疑将增加其成本,也是导致其难产的主要原因。[详细]

国内企业综合实力不足
    三包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主要考虑到国内各车企综合实力尚不能应对严格的汽车三包制度等政策。 [详细]

汽车产销剧增但人均保有量不足

汽车产销剧增但人均保有量不足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按照人口统计,我国机动车千人保有量为173.7辆,轿车则要更低,仍处于全球下游水平。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尚未健全
    从目前国内的法律调查结果来看,国人对待法律的认同感远远不及“争吵”痛快,以至于会出现“有法难依”的局面。[详细]

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消费者始终是一个弱势群体,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的时候遇到问题,他们只能坐下来和经销商谈判。[详细]

美国柠檬法PK中式汽车三包

"美国柠檬法"
VS
"中式汽车三包"

直面三包“硬伤”:建言中国汽车质量安全政策

汽车三包的三大软肋
举证难 鉴定难 索赔难

    大多数车主一般不具有专业汽车知识,很难区分该问题是否是自己的使用问题。部分厂商经常以消费者操作不当、用油不当、正常损耗等为由推卸产品责任,甚至出现问题刻意隐瞒消费者。[详细]

    质量鉴定方面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消费者很难影响到相关机构的鉴定结果,但是作为财大气粗的企业,就有可能会影响到鉴定机构作出更倾向于企业的鉴定结果。[详细]

    对违规者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二是警告、向社会公布、计入质量信用档案等。很显然,这些对经销商来说都是小菜一碟。[详细]

监管、执行部门需协同合作

国家质检部门的职权范围只能限定在罚款以内,而吊销营业执照则需要许可机关,也就是国家工商部门的配合。但是国家质检部门能够国家工商部门直接下达指令要求其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吗?如果国家质检部门不认同国家质检部门的处罚规定,又当如何解决呢?
    特别是如果处罚决定和执行由地方质检部门来执行的话,由于当地质检部门由当地政府来管理,其对于地方企业的处罚,需要当地政府的首肯才行。[详细]

需要独立第三方监管、鉴定机构

要分清汽车产品缺陷的原因归属,必须要有专业的鉴定机构以及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才行。无疑,在这个方面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消费者很难影响到相关机构的鉴定结果,但是作为财大气粗的企业,就有可能会影响到鉴定机构作出更倾向于企业的鉴定结果。因此,鉴定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这种独立性与公正性比技术的要求还要高、还要难。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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