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晒长假出行成本 过路费超过油费
2010年10月12日 07:38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网友晒长假出行成本 过路费超过油费

漫画:付兴业

“十一”长假刚结束,“晒出行”的网友多了起来。不少网友指出,高速公路过路费比油费贵、收费站无视国家条例不公示收费截止期限,成为长假出行的两大怪现象。

广东网友“浮生若茶”在博客中记录:“从江门到惠东来回油费250元,全程高速路费326元。”

上海网友“飞度[综述 图片 论坛]”从上海开车到黄山,途经杭州、昌化,单程325公里,高速路费215元,油费约260元。

事实上,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所有的收费公路都有最终收费期限,不允许永久收费,但公众对此是否真正了解?国庆节期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搜狐新闻中心和民意中国网对1975名公众的在线调查显示,了解收费公路收费截止时限的人仅为24.9%。78.2%的人表示,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应在收费站显要位置公示收费最终期限,

75.6%的人不了解高速公路收费期限

高速公路已成为城市普通人生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调查显示,76.6%的受访者近一年来曾在高速路上开车或坐车。但与此同时,高达75.6%的人不了解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

来自四川成都的小货车司机谢师傅说,并不是所有的高速路都没有公示牌,但收费公示往往都放在不起眼的地方,有的公示牌太脏根本看不清楚。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学辉教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古以来架桥修路都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本不应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我国城乡建设快速发展,民众对道路通行的需求猛增,而政府财力有限,进而多种资金进入公路建设领域,形成多种经营、贷款修路等种种模式,“还贷”就成为设站收费冠冕堂皇的理由,收费站多如牛毛也就成了中国特色。

事实上,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2008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涉及公民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需主动公开。高速公路的收费信息,明显属于应主动公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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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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