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汽车油耗“阳光工程”明年施行(2)
2009年06月25日 16:21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专家解读

按照单位油耗来测算是一进步

贾新光(汽车行业分析师):国家出台的汽车工业振兴规划中有一个缺陷,鼓励节能环保车型却没有一个标准。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半,容易形成误导,小排量就一定节能。其实不然,国外的标准是针对不同吨位的车有一个共同油耗标准。所以,不再以排量来定节油与否,而是按照单位油耗来测算。工信部起草的该方案,对于讨论中的汽车工业振兴规划政策怎么变,可能是一个苗头。

促使车企开发省油汽车

徐才华(国都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该项政策旨在对社会公众进行更有效的引导,从而推动节能环保型车辆的推广。尽管耗油量大体上随排量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各种因素的不同,排量与耗油量并无绝对的对应关系。

新规说辞2

谁做第三方检测尚无定论

管理规定明确,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汽车产品销售时必须粘贴有《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识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标志,另有一部分内容为燃料消耗量,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燃料消耗量检测(其中进口汽车也可在质检部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燃料消耗量检测)所获得的燃料消耗量数据。记者连线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副处长苏怀山,他表示未来工信部发布的燃料消耗量将由哪家机构检测还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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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敏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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