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交通拥堵费别拿“国际经验”说事(2)
2009年08月04日 13:38世界经理人 】 【打印已有评论0

更何况在世界各大城市,目前通过征收交通拥堵费来缓解交通压力的城市并不多。香港以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最后由于市民的反对意见太强烈而放弃。就是被称为交通拥堵费实施最成功的伦敦,现在仍面临很多非议,而交通繁忙的纽约、巴黎、东京、罗马等世界大城市至今都没有征收交通拥堵费的迹象。

更深层次地说,交通拥挤费怎么收取也大有讲究。在外国,有的采取的是电子公路收费制度,主要针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车辆,不同地点和时间段收费不一样;有的是根据通行时间及载客量多少来决定是否收费。在国内一方面不能如此“人性化”、而非“一刀切”地收费,一方面也不能在大城市中心设立数量庞大的收费站。在这些方面,不知道所谓的“专家们”为什么不拿“国际经验”谈谈。

外国收取“交通拥堵费”如果照搬到我国未必管用,如果我们的城市想通过收费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就首先要给市民提供一个人们愿意选择、能够替代开车进城的高效率的公共交通方式。这就需要政府根据目前出行时的“汽车、自行车、行人”三足鼎立的状况,在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规划及道路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大力发展地铁和快速公交系统;合理分配主城区的道路资源,改善交叉路口的通行瓶颈,建立完善的交通信息预报系统,只有这样方能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的城市交通环境。

如何治理交通拥堵,是一个复杂的宏观政策博弈和管理方略问题。制订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私车车主的看法,从而让这个政策将来出台后,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又能真正改善交通拥堵状况。而在目前,国内的有车族被视为“唐僧肉”,所有关联部门都恨不得咬一口,使得用车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因此,我们一定要看清收费背后的各种伎俩,不要让“交通拥挤费”给误导了,不要认为它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最后唯一的办法。更不要让相关部门和高居“庙堂”的专家们,关起门来研究,再拿“国际经验”来作为幌子,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强制推行。只有让它在民意[综述 图片 论坛]中吸取营养,在广大公众的激烈讨论声中产生,才会避免政府盲目决策,保证改革平缓进行,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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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o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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