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门口,张军展示他收到的行政处罚单。高齐摄
此前,张军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官府”打官司。不过10月15日下午,这位上海市闵行区“钓鱼案”的当事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他对官司的胜诉充满希望。日前,张军已委托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其撤销行政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同一天,另一场庭审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当事人江涛有着和张军相同的经历。今年6月21日,他因“顺路搭载”一男一女两名乘客,被宝山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抓获”。事后,他被以“用肢体语言与乘客商定价钱”为由,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当天,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布调解失败,择日宣判。
“这很正常。之前的钓鱼执法案件,原告无一胜诉。”张军表示,他的起诉已于本月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不日即将开庭。
小白领成了“大鲤鱼”
连续3天,位于上海市郊的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门紧闭。不到中午12点,原本用于“当场抓获”非法营运车辆的3辆面包车,便早早停在院中,处于“淡季”状态。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好几天没看到刘队长来上班了。”
而一个月前,深陷“钓鱼案”的执法大队曾就执法方式进行高调回应。该大队在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发布了《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一文。文章声称,该大队二中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灵活应用‘先取证后查处’方法,可有效缓解执法取证难问题,有利于维护客运市场稳定。”
但记者今天在上述网站上没有找到这篇文章。
“这是工作秘密。”谈及“先取证后查处”办法的具体内容,大队长刘建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
不过,亲历者张军将这一“工作秘密”披露给了公众。一个多月来,这位圣戈班集团中国磨料磨具公司的市场经理带领蜂拥而至的媒体,还原了不下15次现场画面。
2009年9月8日下午1点左右,张军的“长安福特”停在了闵行区元江路与华宁路红灯前50米处。每天上下班,这个30多岁的白领就会驾驶私家车来往于家与单位之间。
漫长的红灯等待时间,他右侧的副驾驶座窗前出现一名30多岁的男子,穿着一件白色T恤,“看上去不像是流浪汉,就是普通市民的样子”。该男子捂住腹部,声称“胃痛”,要求张军搭载一程。
7分钟后,该男子“完全没有了胃疼的样子”,并主动提出,“我给你10块钱”。张军称,他当时立刻表示,“我是私家车,你胃疼才载你的,不要你钱,就放你在前面”。
两分钟后,“长安福特”应男子要求,转弯,停下。该男子试图伸手拔出该车钥匙,随即与张军扭成一团。车外,七八名身穿黄绿色制服的执法人员,开始从东西南北包抄上来。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周凯莉
编辑:
buyh |
商讯
·按价格 | |
·按品牌 |
- 热门文章排行
- 热门车款排行
- 论坛文章排行
- 博客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