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制衡玄机
“地税局这个动作,为益业公司提供翻盘机会。”受聘益盛公司的王小滔律师判断,地税局比稽查局高了半级,文件又抬高犯罪认定,表面上加大力度,实际上是一种部门协调策略性动作,“以弥补取证上的重大漏洞”。
人先抓了,再寻找偷税证据,税局的位置相当被动。由于案子是上级定下,有关部门只能提供行政上、法规上的配合,并筹谋事后的协调之策。
王小滔称,就益业公司偷税事实认定而言,如果结论由稽查局做,则定论压力在地税局;现改由地税局发通知,益业公司一旦提交复议,根据管辖原则,结论由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做。上面无论做出何种结论,贺州地税局均既可对市里有交待,又避免承担不测后果。
事态推演果如其论。
2008年2月28日,广西自治区地税局给益业公司发出受理复议通知书,贺州地税局马上展开自查自纠,称对益业公司“1998年至2006年的部分事实认定不清”,撤销此前下发的税务处理书;贺州八步区检察院也随之发出通知,对钟高潮“因涉嫌偷税、合同诈骗一案,现决定不起诉”,并解除了对钟的取保候审措施。
此前此后,益盛公司其他高管均无罪释放,结束了短则两个月,多则一年的囚禁。
与此同时,贺州有关部门“公交换马”的步伐并未停止。2008年6月,招投标中心上报市政府,称坚信公司已通过竞争性谈判获标,要求贺州市政局签署合同。由于“谈判对象”只有一家,存在法理争议,市政局向上级提出,需要政府下文确认。
益盛公司很快通过协调渠道听到此消息,第一时间紧急汇报广西区财政厅,6月13日,钟高潮接到贺州市财政局电话,称坚信公司“那个标书是违规的,不算数了,竞争性谈判也中止了”。
然而,事态仍往纵深发展。2008年12月16日,贺州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贺州城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只与坚信公司一家谈判;随后,贺州市政局向益业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终止在贺州市区的公交营运;2009年3月18日,坚信公司78辆新公交车投入运营,益盛公司终于被彻底甩开。
2009年3月,益盛公司将特许权转让争议情况汇报广西区建设厅,建设厅厅长宋继东亲自展开调查。按照34号文,贺州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利2006年7月自动移交益盛公司,从法理上而言,只要“益盛”名号还在益业手上,益业公司就具备最有力的维权平台。
至此,切断益业和益盛公司的关系,成了有关部门的基本思路。益盛公司由原贺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改制而来,2009年5月10日,改制前部分国有员工以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恢复职工股权理由,向政府提交申请,要求将益盛公司股权归属变更到职工名下。按照政府发函,从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贺州工商局对益盛公司工商登记进行全面变更,至少在工商资料上,益业不再与益盛有任何联系。
然而,工商变更、撤销所需要的基本证明材料,包括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股权转让协议等等,却一概“暂付阙如”。如此情形下,27名改制前员工以签字盖手印的手法,于7月23日给贺州市工商局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申请变更工商登记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与市工商局无关;益盛公司公章,也不要求贺州市工商局追缴。
“这同样是政府机关又一个协调策略。”王小滔称,职工出具承诺书,是试图把案情往民事上引导,但非法变更工商登记,性质属行政乱作为问题,所以,益盛公司法律上采用了行政复议方式。
由此,事态再次按意料演化,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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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m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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