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欲寻求进口车“第二渠道”
2010年06月21日 08:54南方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6月1日开始,欧盟颁布实行新的机动车服务业新规,欧盟新规将禁止汽车制造商在保修承诺中附加条件,强迫消费者只能找其指定的维修商。同时,当消费者选择独立的维修商时,汽车厂商应该一视同仁地与其分享相关技术信息,这是欧盟首次为消除制造商与授权商间的绑定协议而作出的明确法规。

远在大洋彼岸的这个消息却和目前国内进口车渠道垄断的现状有着丝丝关联,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欧盟这一新规为商务部正在酝酿的“第二渠道”进口汽车的政策指出一条售后维修的出路。有可能为“第二渠道”的诞生扫除最后障碍。

此外,由于长期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所带来的诸如外资垄断货源的弊端,也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消除制造商与授权商绑定

“欧盟试图消除制造商与授权商的绑定,对中国的4S店经销模式是很好的借鉴。”经销多个品牌进口车的李锐(化名)向南都记者表示,由于国内处于以汽车4S店为主体的售后服务业态之中,经销商与制造商之间前者主动权很少,相应地,在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由于技术知识不对等,消费者必然成为弱势群体。

“若是按欧盟的法规,消费者自己引入进口车也能落实维修保养了,那是否意味着除了走外资总代理的路线之外,私人也可以再做进口车生意了?”在惠州从事过走私进口车生意的李健军乐观地展开想像。

汽车分析专家贾新光认为,欧盟的这一新规,对于一直处于制造商强势垄断的中国进口汽车场销售模式有借鉴意义,对于外资垄断进口市场的进货渠道和终端网络的现行做法也提出了解决途径,不过,中国市场何时才有望落实则有待政府方面的指引。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相关报道:

进口大众闪电圈地广东车市 在粤渠道增至10家

三菱进口渠道扩容 北京地区已有6家经销商

国产菲亚特共享进口渠道 首款车领雅后年出

马自达四方博弈进口渠道 一汽马自达仍处强势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杨彩芳 编辑: buyh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