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产业政策出炉首次提建立召回制度
2010年10月15日 16:46汽车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为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轮胎产业升级,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轮胎产业政策》,严格限制了产品性能、结构以及产能发展的标准。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政策》大幅提高了轮胎产业的进入门槛,同时要求到2015年,乘用车胎子午化率达到100%,这将推动整个轮胎产业的产品结构调整。

对轮胎企业准入条件,新政策作了这样的规定:新建、改扩建载重子午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20万条以上;轻型载重子午胎和轿车子午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600万条以上;载重、轻型载重、轿车子午胎混合型项目,单品种生产能力也必须达到上述要求;工程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3万条以上。而除搬迁和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外,2011年底前不再新建、扩建轮胎项目。

据介绍,新政策首次提出建立轮胎(包括翻新轮胎)召回制度,引导和鼓励建设服务于全行业的轮胎性能检测中心、评价试验场和工程技术中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和鼓励轮胎生产企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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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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