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原则通过车船税法草案 小排量税负减少
2010年10月16日 10:23太平洋汽车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我们从国税总局网站得到消息,在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车船税法(草案),该法案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进行首次审议。按本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我国车船税新政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按照新政的规定,排量较低的车型税负将减轻,而相反的大排量车型税负则将增加。根据有关专家介绍,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

新政策将乘用车分为7阶梯 按排量收税

专家指出,此次全国人大对车船税立法,在实现提高原税法法律级次目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现行车船税税制进行改革,使车船税的征收与乘用车的排量挂钩,从而体现出鼓励节能减排的导向。该专家表示,在他了解到的车船税改革方案中,车船税新政策主要体现为,乘用车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其中,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主体乘用车车型税额适当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按照不同排量实施阶梯式征税,其目的就在于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引导消费者节能减排。

旧政策无法达到节能减排效果

据了解,目前规范车船税征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是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该暂行条例将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在税目分类、税额标准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并且随交强险征缴。这次合并使得原来的车船使用行为税变成了车船财产税,从而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特征。依照现行车船税政策,乘用车按座位和车型大小进行征税,各地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税额。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若干年来,发挥了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一定程度上的调控车船使用的作用,但由于车船税的征收未与乘用车排量挂钩,使得该税种在引导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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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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