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车船税能给出合理解释吗
2010年10月18日 09:02郑州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根据草案,我国车船税新政策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的车船税有所降低,1.0升以上各档乘用车的车船税都将不同程度提高,排量越大所缴车船税越多。(10月17日《广州日报》)

车船税未必不可以“涨价”,问题是,车船税改革应当遵循正当的程序和合理的原则。无论是阶梯电价还是阶梯车船税,其正当、合理与否的关键,其实在于是否增加民众负担,改革是否以增加政府部门或企业收入为目的。如果“阶梯”被异化为“涨价”,那么人们不得不问:难道改革就意味着涨价?难道促进节约、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只是借口,增加政府部门或企业收入才是主要目的?

而且,车主的税费负担本来就很重,各种合理与不合理的、各级相关部门的、正规与不正规的税费叠加在车主头上,让车主不堪重负。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提高车船税,其必要性、正当性、合理性显然令人怀疑。另外,提高1.0升以上乘用车的车船税,其政策意图显然在于限制人们购买和使用1.0升以上的乘用车。那么请问,政府部门能否为民众做出表率,减少或者不用1.0升以上的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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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su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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