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乘用车油耗新政12月出台 拟降20%
2010年11月15日 08:44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将于12月出台,2011年将正式实施,通过渐进目标令油耗限值比第二阶段下降20%。据悉,第三阶段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值对象,而将单一车企业旗下所有车型纳入考核范围。

综合媒体11月15日报道,《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将于12月出台,2011年将正式实施,通过渐进目标令油耗限值比第二阶段下降20%。上海证券报从多家车企获悉,与2008年执行的第二阶段标准相比,新标准的油耗限值将较第二阶段下降20%;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油消耗量将降为7L左右。考虑到车企无法迅速完成任务,故新标准将提出渐进式目标,如2012年为导入期,新老车型的油耗可以高出标准一定比例,但2015年开始严格按新标准实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透露,与前两个阶段的标准不同,第三阶段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值对象,而将单一车企业旗下所有车型纳入考核范围,即车企年产各类车型的油耗加权平均值不得超过限值标准。

据悉,在工信部商议《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草案时,已经启动与标准挂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据悉,不达标车企将被处于税收惩罚,优于标准的车企将享受下调纳税税率优惠。此外,工信部称,在实施第一及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后,(至2009年)已经累计取消超过800辆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型。

据中新社之前报道,有关专家表示,国家在以政府补贴方式启动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同时,再出台强制性标准,体现了政府靠标准激励厂家,靠补贴激励消费者,从而力促车企实施节能减排的良苦用心,这是一种双管齐下的双向激励政策。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实行的节能车补贴的认定标准(按照车重划分基础上燃油经济性比现有强制性标准提高20%),基本上是参照《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而制定的。节能车补贴实际上就是对优先达到“第三阶段”油耗限制标准的产品进行补贴,以鼓励汽车企业淘汰燃油经济性差的汽车产品。

不过,随着该标准的真正实施,也有专家提出,旨在鼓励车企采用更先进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节能车补贴政策,最快将在2012年因强制性油耗标准的提高而不再执行。

据了解,《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简称《限值》)GB19578-2004国家标准是2005年7月1日实施的,这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而在产车型的执行日期则相应地延长一年时间,以确保企业有时间进行技术改进。

另外,环保部门相关专家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还应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制定并实施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使燃油经济性差的产品真正被市场淘汰掉。

(李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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