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治理16年支出仍达近2000亿 难破特权(2)
2010年12月03日 07:25中华工商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与国外相比,尽管我国国内的许多地方都有所谓的“条例”、“规章”、“措施”等等,却没有一套自上而下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对于公车私用者,也往往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消极处理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公车私用行为的泛滥。

我国1988年10月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员配车标准规定为: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应当说,这些规定与许多国家公务用车的规定大体上是相当的。

但直面现实,这些规定早已名存实亡。现在许多地方就连科级干部都早已配有专车,更别说一个处长,美其名曰是“工作需要”,但其实质,就是享受特权。

体制不改,难有突破

近年来公车采购的反弹,无疑宣布了历次公车改革的失败。为什么每一次改革反而激起更大的反弹呢?这实际上涉及到政府深层改革问题。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曾总结,在近些年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明显的倾向,即凡是涉及减福利的,改革都非常神速如国有企业改制带来的失业下岗和高收入者的收入申报制度,而凡是涉及削特权的,都进展得非常缓慢如公车改革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从已有的公车制度改革模式屡屡招怨来看,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去触碰特权。从上世纪末开始,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不少地方就开始了公车制度改革,但却一直被公众所诟病,社会认同度很低。其中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许多“车改”模式,不仅没有着力去“改”掉公车使用中的特权,相反,是在“车改”中用制度和政策的形式将公车使用中的特权合法化,其弊端集中体现在“车贴”的发放上。

从各种“车改”模式看,以发放“车贴”取代官员专车是改革的主要措施,而“车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就是官职,如杭州市的“车贴”根据公务员的级别分300元到2600元共9档,实行“车改”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司局级公务员月补贴最高额为1200元,珠三角地区的县处级干部的月补贴额已达3500元,辽宁省辽阳市实行“车改”的两区区级领导则每月补贴6600元,而该区一般公务员最低只有100余元。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经表示,对于公车私用问题,“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他讲到这一点时曾强调:“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元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乎”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公车制度改革的呼唤日趋强烈,一些地方也先后启动了这项改革。从总体上来看,由于现在乘用车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家用轿车日益普及,全面推进这项改革的条件已大体具备。

国家发改委就此次事件的回应也表明公车改革已经逐渐从各地单打独斗的细枝末节的变革,进入到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的变局,这种回应理所当然符合当下社会公众的期待。可人们在期待的同时,却又不乏疑问:多年行而未果的公车改革,会因为这种自上而下的变局发生根本改变吗?

在安邦分析人员的分析报告中,研究人员却认为,公务车使用人作为一个利益集团,天然反对公车改革。在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公车使用改革的“雷”会不断地打下去,局部也会下些“阵雨”,但如果体制不改,公车改革不可能奢望有实质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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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务车 公车 京A8 特权车 公车治理 2000亿 编辑: zh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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