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严打"执法犯法"交通违法三次取消执法资格
2010年08月02日 18:4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28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李雅静)今后,行政执法人员如果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一次暂扣执法证一个月;两次,暂扣执法证6个月;三次或三次以上,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针对郑州市目前三项重点工作“交通畅通”、“市容市貌”和“环境治理”,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动员大会,布置今后工作。

执法人员酒后驾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章事件,这两年也时有发生。

在严打“公务车违章”的大环境下,如何才能杜绝“执法犯法”行为?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建中说,行政执法车如果出现交通违法,除按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理外,还要将违法行为纳入车辆单位的绩效考核中。“出现一例违规,扣减1分,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次扣减2分。”

如果执法人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出现一次,暂扣“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一个月;出现两次,暂扣执法证六个月,并列入重点执法人员进行离岗离职封闭培训;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收回行政执法证,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工作人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城市管理等其他行为的,也要被收回‘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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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雅静 编辑: li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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