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船税可打七折 保险公司赔本赚吆喝
2009年02月21日 13:30搜狐汽车 】 【打印已有评论0

自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实施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综述 图片 论坛],为“挣”客户、赚“返点”,部分保险公司车险代理人员推出车船税优惠打折的行为。业内人士表示,车船税打折属于不良竞争,不仅违反了国家税收规定,还使保险公司开展代缴业务遭遇信任危机。

车船税打折乱象

“2009年北京万人团购交强险、车船税,7折!”在百度里输入“车船税”一词,立刻出现一大串有关车船税打折的相关信息。

“2009年车船使用税小型车(排量大于1.0升)原价480元,由于奥运期间4个月减免后价格为320元,打7折,价格为224元。(滞纳金单独收取,不在打折范围内)。”在多家论坛上,类似的帖子不一而足。

记者根据一则信息上提供的手机号码打去电话询问,对方明确自己是某保险公司的车险代理,称可以办理车船税打折业务,“你把车牌号、姓名发送到我手机上,我们在地税局有一个优惠窗口可以集中办理,办完后我可以把发票送到你家里,那时你给我钱就行。”

“您是小型车的话,原价320元,发票上就是这个数额。我们打7折,你到时只需要给我224元。发票你可以打电话去验证,绝对没问题,我们已经做过很多了。”手机那头传来的声音听起来很职业。

记者追问强制性的税收为什么还可以打折,就此对方解释称,“这个优惠窗口专门办理针对我们保险公司的集中业务。我们先替您足额缴税,之后地税局结算后会返还给我们一部分。所以您不用担心,不会损害您的利益。”

但与此同时,某产险公司业务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另外一种解释,“按照规定车船税是不能打折的,这可能是一些机构向客户推销的‘伎俩’。由于现在保险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保险业务员为增加业务量,承诺纳税人可以打折优惠,但这部分优惠完全是由业务员自掏腰包,来源于其业务提成。”

事实上,车船税可以打折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在实行保险公司统一代收代缴车船税之前,网络上经常有一些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中介机构发起团购,打折代理上缴车船税,已“多年”享受优惠的车主并不在少数。

挣“返点”有利可图

在北京市地税局发布的《关于征收09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通告》中,列出了21家从事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业务的保险公司。记者拨通了其中华泰财险、太平洋财险等几家公司的电话,对方明确告知“没有所谓的打折,也并不清楚市场上目前存在的车船税打折行为具体的操作途径。”

不过,记者从某郊区地税局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尽管国家并未出台车船税打折的相关政策,但由于车船使用税属于地方税收,为吸引更多的车辆纳税,地税局会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增加本区县的地方税收,地方政府的业绩、“收入”也随之增加。

另有相关人士介绍,各指定车船税代收保险公司在向当地财政部门缴纳一份车船税后,都会得到当地财政部门按比例返点。一些保险公司为吸引争夺大量车主来缴纳车船税,就会在相关部门给的返点提成里让出部分利润,从而以数量多获得更大利益。一般税务机构向保险公司的提成返还金额在150元左右。这样,代收公司就算拿出80元返还给纳税人,也还剩70元的赢利。“特别是远郊区地税部门为获取更多税收,会开出比较优厚的折扣,如此一来自然会吸引大量的城区车主通过保险公司来打折区县纳税。”

也有媒体报道称,在一些地区,车主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一般先由保险公司或者该公司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补齐差额,缴纳地税部门后并开出发票。税款仍是返还给街道办事处使用,但分配方案、返还比例则由街道办事处与地税局协商确定,辖区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才有分成入袋。“同是北京市的行政区县,但不同的区县政策不同,保险公司的折扣也就有高有低。”

保险公司遭遇信任危机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车船税的征收和缴纳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在2008[综述 图片 论坛]年6月18日发布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74号)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代收代缴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实施减免、赠送机动车车船税。

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明确表示,即使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征,按照相关规定,销售交强险时也不得擅自多收、少收或不收机动车车船税,不得以减免或赠送机动车车船税作为业务竞争手段。

尽管北京市地税局已规定仅21家保险公司为合法代收机构,但事实上,其他非法代收机构不仅存在,而且还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组织团购、代缴车船税的报名活动。

记者还采访了解到,由于存在车船税打折行为,造成一些车主对税收政策的误解,以为“团购车船税能打折”是税务部门的优惠,反而对一些保险公司通过正规手段、原价征收的行为进行指责。

“由于外部市场环境被扰乱,一些车主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制度‘并不买账’。”某财产保险公司告诉记者,在“打折、优惠”等信息干扰下,车主对保险公司代收行为的合法性也产生怀疑。此外,尽管相关办法规定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要向保险机构出示完税凭证,否则一律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车船税,但保险机构并非执法机关,也无权强制车主缴纳。

此外,太平洋财险北分相关人士称,许多保险公司第一次作为代收代缴人,在系统硬件、经验方面都准备不充足,再加上5%的代收车船税的手续费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一些保险公司对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积极性不高。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