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公司声明:将在质检总局监督下免费检测
2009年06月11日 17:42凤凰网汽车 】 【打印已有评论0

凤凰网汽车讯 6月10日,质检总局对雷诺汽车的4车型下了禁止进口令,称因“陆续发现雷诺汽车生产的乘用车批量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法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凤凰网汽车第一时间接到雷诺公司的官方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6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对进口雷诺缺陷汽车处理决定的公告》,指出本公司近期出口到中国的拉古那二代(Laguna Ph2)、风景二代(Scenic/Long Scenic)、梅甘娜二代(Megane Ph2)、梅甘娜敞篷(Megane Ph2 Coupe-Cabriolet)的批量乘用车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雷诺公司深表歉意,同时对国家质检总局做出的相关决定表示虚心接受并将立即改正。

经过初步的调查,上述四款问题车型中涉及的车辆(共计100余台)系由于长期存放而非制造因素所产生。本着对中国市场和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雷诺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此批在港的问题车辆将不会出口到中国市场。目前,国内在售和保有的其它所有雷诺品牌车辆均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法规的安全质量规定。如已经购买了上述车型的雷诺客户仍然心存疑虑,雷诺公司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提供免费检测服务,以确保使用安全。

雷诺公司将全面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立即展开所有向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的检查,并将对生产流程、产品质量和服务体系以及进出口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和深刻的核查。目前,雷诺公司针对生产流程、内部质量体系以及经销商管理等环节的整改措施已经提交到了国家质检总局,一旦得到批复后将全面展开。

在中国政府机构的关心和指导之下,在关心和爱护雷诺品牌的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和呵护下,雷诺汽车将秉承质量为本、客户至上的原则,迅速改进和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向中国广大消费者提供满意称心的服务。

雷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2009年6月11日

相关专题:

国家质检总局对雷诺下禁止进口令

相关报道:

因存在严重车辆安全隐患 4款雷诺车被禁止进口

[独家]外媒爆炒雷诺中国被禁 矛头对准华晨

因严重车辆安全隐患 4款雷诺车被禁止进口

雷诺车存隐患 国家质检总局急下进口禁令

雷诺身陷安全门 质检总局对四款雷诺下禁入令

雷诺三星公司召回部分客车 安全气囊、刹车存在问题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编辑: buyh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