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经济观察网12月4日消息,1.2亿辆电动自行车将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这一切缘于2010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
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这一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将出现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日上千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全国自行车协会联名上书管理层,呼吁暂停或修改该标准。
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告诉记者,该标准一旦实施,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实际上变成了生产电动摩托车企业,然而,生产摩托车必须要有国家许可,这显然已经不可能。成百上千家企业一夜之间变成非法企业。
“这就像在你家门口修一堵墙,一个标准把2000家企业的活路堵死了。” 研究电动车的清华大学马贵龙教授说,我是搞技术的,现在最低配制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是36安伏的铅酸电池,这个最低配制的整车质量,也远远超过40公斤,“那么40公斤把电动自行车卡死了,我车做不出来了。有人说你为什么不做薄皮管,因为这个是害人的”。
陆金龙担心,电动摩托车走机动车快道,会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电动自行车还是应该留在慢行道”。
李庆华已经骑电动自行车多年,她每天要骑车接送孩子上学,听说明年要将超标自行车赶到快车道,她感到震惊,“这标准太吓人了,时速20多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与时速80公里左右的汽车争道,这不是被汽车杀吗?”她说,每天都看到很多老年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去接送孙子,这样便宜、便利、节能又环保的交通工具,不鼓励大力发展,反制定政策“扼杀”,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然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则表示: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行使在非机动车道,速度高于自行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事故认定也很难处理。“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新国标更有利于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
不过,生产企业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绿源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统计等官方年报看,可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2001年到2007年均保持非常优异的交通安全指标。死伤比优于自行车,摩托车和公交车。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违规在机动车道与汽车、摩托车发生事故的比例占据了全部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的95%以上。
目前国际上,欧洲对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规定是25公里,韩国的规定是30公里,美国为32公里。一些专家认为20公里有些偏低。
据悉,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出第一台轻型电动车开始,现在我国拥有1.2亿量电动自行车的市场饱有量。目前,中国轻型电动车产销量已经占到全球的90%以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业内专家预测,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将超过3000万辆,出口达500-600万辆,并将逐步取代中国农村摩托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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