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批准双龙汽车的重整计划
2009年12月17日 15:00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韩国法院批准双龙汽车的重整计划,尽管其海外债权人持有反对意见,并称双龙的价值超过了对其清算的价值,该公司有能力执行其重组计划。

综合外电12月17日报道,首尔法院12月17日批准了现金短缺的双龙汽车公司(Ssangyong Motor Co)的申请,允许该公司开展其重整计划,尽管其海外债权人持有反对意见。

一名主审法官表示,“我们做出这个决定,因为双龙的价值超过了对其清算的价值,该公司被判定为有能力执行其重组计划。”

上周,双龙汽车的零部件供应商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Seoul Central District Court)递交了完成其重组和生存计划的请愿书。

海外债务人不满意双龙汽车公司在最近向法院递交的修正后可行性计划中的债转股同资本减记的比率。

随着法院的批准,为该困境中的公司寻找一个主人的进程将在法院和公司之间的协商下开始。

双龙汽车表示,将与法院磋商选择一个负责人以处理1月的销售程序。

根据修改后的计划,持有双龙汽车51.33%股份的最大股东中国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IC Motor Co.)所持有的股份将面临着5比1比率的减记,其他股东面临这3比1比例的减记。

经过债转股过程之后,上汽集团和其他股东将在第二轮资本缩减中再面临3比1比例的减记。

但海外债权人表示,上汽集团在第一轮减记中的资本缩减比率应提高到10比1,而第二轮资本缩减中的减记应该被取消。

双龙汽车表示,除非执行在第二轮3比1比率的减记,否则双龙汽车将不得不退市,归因于超过50%的资本流失影响,这将严重破坏并购过程。

(王媛媛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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