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评估完成 4%+22天模式待变(2)
2010年09月18日 10:15经济观察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调价预期

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相关专家告诉本报,发改委从今年年初就已经着手对成品油新定价机制进行评估,并向包括中石化在内的国有石油公司以及地方炼油企业、相关专家征求意见。

据称,发改委对于一年多以来新定价机制运行以来的保障成品油供给、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增强炼油企业盈利能力等成绩予以肯定。

但定价机制的弊端也暴露无遗。在22个工作日调价间隔机制下,贸易商往往能提前预测到国内成品油价走势,从而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发生。

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表示,从今年6月1日至今一直未调价亦可看出弊端。6月1日上调油价,正值国际油价高位,之后国际油价处于跌势,但因为现行调价标准模糊,这段国际油价下跌的优惠并没有通过下调显现。

各方提出的建议包括,希望进一步加快成品油调整频率,使得价格进一步贴近市场,降低成品油波动幅度,并以此来解决调价之际出现的大量投机行为,以及机制过于透明的争议。

调整方向

在经历了半年多调研和征求意见之后,将调价期限缩短的观点基本得到了内部统一认可。最新的评估意见中,希望将22天调价周期缩短到10天,4%涨跌幅度进行修改,已经在内部得到共识。

普遍的观点是,“4%+22天”的定价模式虽然提高了成品油定价的透明度,但同时存在滞后性、投机行为也更加突出。因为关于缩短22天调价周期,改变国际油价变化幅度成为建议的最核心内容。

此前发改委内部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22天的调价期限过长。另一种则认为应该保持22天不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称,更多专家给发改委提意见是第一步先改成14天,这样调整相对温和。“因为调价不仅仅是发改委说了算的,还得上报,需要一定时间来缓冲。理论上讲越短越好,每天一调就是市场定价了,方向应该正确。但你得考虑它的可行性。”

上述中石化专家的意见则更为直接,他强调,发改委就应该完全放开,由市场定价。“现在的情况是油都快过剩了,至少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山东地炼某企业人士称,此前发改委希望当原油价格稳定在一定区间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价格调整的决策权能够部分下放到企业。以增加企业在油价调整中的自主权。

姚达明称,下放定价权到企业应该不太可能,因为让它们定价比较难。林伯强也认为将定价权下放到企业并不合适。“但现阶段,完全将价格调整权力下放到企业是不现实的,如何面对公众舆论的压力就是问题。”

本报获悉,在最新的意见中,定价权下放的建议已经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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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zhang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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