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作为经济支柱的汽车产业,不能被民意误读成一个“陷阱”产业:买之前拉动消费,买了后促进加税。车船税改革要摆脱与民争利的嫌疑,当拿出更得民心的作为。
时代商报10月29日刊登分析文章指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车船税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有委员认为税额偏高,差别过大,建议调整。“老百姓纳税够多了,我想我们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怎么鼓励消费、拉动内需,又给老百姓减税,这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10月28日《北京晚报》)
车船税改革最动听的调门儿,就是赶上了低碳的时髦,又是节能减排、又是抑大扬小。但实际上,这两个说法在相关税改的细则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道理很简单,所谓节能减排吧,在1.0升至2.0升公众最关注的家轿区间,购车费用往往要一二十万元,与购置能力相比,每年几百元的车船税差价很难发挥什么作用,若真要节能减排,燃油税、环保税、资源税的开征显然更具现实意义;至于抑大扬小,就更是荒诞不羁,因为生活中“1.0升以下汽车”所占比例小之又小,在此基点上所谓扬小抑大,大致的意思就是基本上都要多交税,如此大面积增加税负,又谈得上什么“扬”和“抑”?
皇粮国税,自古有之。但眼下动议车船税改革,不免有与民争利的嫌疑。道理很简单:一方面,中国今年第二季度GDP(1.339万亿美元)超过日本(1.288万亿美元),登上世界第二的宝座,每年的财税账单也是盆满钵满,都在谈分享、都在唱民生,那么,少收点这种不甚公平的“车头税”又何妨?另一方面,今年CPI一路高歌,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6%,环比上涨0.6%,涨幅创23个月以来新高——国务院央行双双警示物价压力,货币政策甚至做出相关调整,当此背景之下,车船税改革仍以“涨”为主线,难免令公众有“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的感觉。
事实上,以车头或排量征税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即便从国际惯例出发,美英等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税收的发达国家,也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的调节功能——以此将百姓的钱包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比“车头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作用。此外,从公平性出发,2009年在购置税优惠政策实施时明确了“1.6升”这个技术节点,而此前,百姓购买家轿的排量选择范围多在2.4升以下,如果车船税真要涨价,对于此前的大排量、低价车也有失公允;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新的征收办法还应当明确交通限行时车船税的退还标准,不然,其出行权在交了税后又要“被打折”,道理上也说不过去。
“老百姓纳税够多了”,这话对应着切肤之感的税负。作为经济支柱的汽车产业,不能被民意误读成一个“陷阱”产业:买之前拉动消费,买了后促进加税。车船税改革要摆脱与民争利的嫌疑,当拿出更得民心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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