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协反对按排量收车船税 建议以价值为标准
2010年11月10日 08:06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中汽协认为,车船税按排量分档次征收既没体现财产税的功能,也不能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建议应该基于汽车价值征收。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1月9日公布对《车船税》(草案)的意见,中汽协认为,过多的税赋会影响汽车产业的发展,使高速增长的中国汽车市场放缓,基于车船税对行业影响很大,各方对其操作应更加谨慎,政府需要出台相关细则以完善草案。

针对草案中按排量分档次征收的办法,中汽协认为,乘用车的排量大小不是衡量环保与否的唯一标准,加之目前已经实行了燃油税,把其功能加强在车船税上易使车船税功能不清。因此,按排量分档次征收既没体现财产税的功能,也不能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

按草案规定,1.6升排量以上的车主所承担的车船税增加了0.5倍至9倍。中汽协认为对车主来说,车船税额这一幅度增长过大,与五中全会“给百姓让利”的精神不符。

中汽协认为,按排量征收车船税未能充分体现财产税性质。同等排量的自主品牌与进口车往往价格相差甚远,按草案的征收办法交同样的税金不合理,也不利用自主品牌发展,汽协建议应该基于汽车价值征收。

中汽协还指出,在以新车购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同时,还应当明确逐年按一定幅度递减计税价格。

另外,中汽协指出三轮车和低速货车并不等同于农民用车,随着汽车下乡政策的推动,汽车产品在农村市场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汽协建议修改为对农民购买的车辆制定税收减免政策。车船税的减免政策应当真正体现鼓励农村消费

在车船税与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政策的衔接方面,中汽协认为限行政策是对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限制和剥夺,考虑到车辆所有者是被动减少车辆使用时间,草案应当增加车船税中减免限行天数对应的税款的条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船税的出台对长远没有太大的影响。“由于汽车的发展情况,明年可能政策会变化,大家对政策变化都会有一定的敏感性,所以我预计11、12月的销量还会有一个上扬”,董扬补充道。

对于广泛关注的《车船税》(草案),10月28日人大正式向各界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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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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