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提高为10%
2010年12月28日 18:17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网站12月28日消息,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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