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车险将被清退 深圳商业车险试点展开
2011年01月07日 10:46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深圳商业车险浮动费率试点将于3月1日起执行,同时,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全面展开,各保险公司正在加紧研发适合深圳市场的专属车险产品,监管部门还明确要建立"创新保护机制",车险创新将获保护。

中新社援引深圳特区报1月7日报道,今年3月1日起,深圳商业车险产品费率浮动机制调整方案将正式实施,今年下半年起,深圳地区专用车险条款及产品将投入市场……昨日,深圳保监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深圳作为全国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的试点全面展开,深圳车主将率先全国享受到更多的"个性化"车险保障。预计到2012年底,深圳商业车险专用产品将逐步替代现行的商业车险产品。

多个新车险将面市

据了解,目前,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逾170万辆,但现有车险服务的同质化程度较高,已难以有效满足车主们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对此,根据新的车险改革方案,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将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发适合深圳市场需要的专用商业车险产品。从2011年1月1日起,各险企经保监会审批的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通过深圳保监局售前检查后,即可在深圳销售。

记者获悉,新的深圳专用车险种类将包括以下多个方面,一是以客户群为基础,专门针对个人车辆、团体车辆或其他特定客户群的车险产品;二是以渠道为基础,专用于电话销售、门店销售、网络销售、银行代理、车行代理等特定销售渠道的车险产品;三是以车型为基础,按车型和品牌进行费率厘定的产品。也就是说,新车险面市后,深圳的广大车主将可以获得更多的"个性化"车险保障。

据悉,目前深圳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已在着手研发相关产品。对此,深圳保监局负责人表示,各险企在开发新车险时,条款应责任清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不能存在误导性、歧视性条款和表述,费率也不能低于成本或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并要对消费者设置公平合理的费率体系,原则上每家公司的深圳专用车险品种类不超过两个。

车险创新将获保护

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各保险公司对车险创新的积极性,监管部门明确,将建立起“创新保护机制”——由一家保险公司新推出的具有原创性的商业车险产品,六个月内,其他公司不得销售同类型产品。

同时,各险企开发了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后,要先在深圳地区组织召开条款费率第三方评议会,邀请消费者代表、消费者协会专家、法律专家等人员参加,从合规性、公平性等方面对条款费率出具评议意见后,再向保监会上报审批。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车险改革中,“商业车险产品经营的退出机制”也引起了市场较高的关注。根据新规,如果保险公司新开发的车险存在不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条款费率、严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利益、未按规定提取或结转各项准备金、连续两季度出现持续经营性亏损,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或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不合格”情况,都将会被责令在深圳全辖区或部分渠道、区域停止销售与签发新保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此,深圳保监局局长助理赵宇龙告诉记者,此举是为了维护深圳车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并在最大程度上防止保险公司因为亏损而导致偿付能力不足现象的恶化。对于车主而言,即使投保了被清退的车险,由于已签发的保单仍然生效,因此其保障权益也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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