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酒后驾车“入刑”之争
2009年08月14日 15:24凤凰网汽车 】 【打印共有评论0

酒后驾车“入刑”之争(点击进入原文)

【凤凰网友】上海市 58.247.159.* 发表:2009/08/12 19:33  

头痛治臀部。高,实在是高。

凤凰点评:缺乏生理、医学、心理……..常识,估计喝高了。

【凤凰网友】山西省临汾市 124.200.52.* 发表:2009/08/12 16:34  

支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反对醉驾!

凤凰点评:良民一个!顶!

【凤凰网友】安徽省合肥市 218.22.36.* 发表:2009/08/10 16:32  生命诚可贵,法律价未高?若为酒自由,二者皆可抛。

凤凰点评: 超脱的境界呀!!哥们,终究还是生命诚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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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o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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